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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年1号)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林场****点击查看植物园保安服务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春暖花开31-1602室
授权代表:曾庆利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0126
被投诉人1:****点击查看中心
地址:****点击查看中心楼8楼820室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374-****点击查看111
被投诉人2:****点击查看林场
地址:****点击查看社区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4-****点击查看232
相关供应商1:****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新天地山货店步行商业街第九栋一单元五号房
联系人:米优阳
联系电话:131****点击查看7275
四、投诉事项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点击查看未依法缴纳社保,****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资格要求(《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诉请求:1、取消****点击查看的中标资格,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追究其法律责任;2、对被投诉人的行为依法批评指正教育。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经调查,认定以下事实:通过查阅****点击查看投标资料、《**省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纳证明(2025年)》、2025年1-7月份社保缴费凭证,该公司参保缴费状态正常,具备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另外,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未发现****点击查看因违反《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险法》而受到的行政处罚,也未被纳入不良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因此,中标企业****点击查看不存在违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现象。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