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第14小区)与陈志聪签订两份《厂房租赁合同书》,租赁位于东凤大道南81号工业楼的第三层的厂房,租赁期限为3年,时间从2021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现陈志聪于2024年9月中途离场,按双方于2021年4月14日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书》约定,没收陈志聪租赁租赁保证金16200元、水电保证金5000元。合同随即终止,租金计至2024年9月份。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8日起至2024年9月4日止
****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联合社(第14小区)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