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台头镇彭家道口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约计389.6市亩土地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寿光市台头镇彭家道口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约计389.6市亩土地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于 2026-08-25

招标详情

寿光市台头镇彭家道口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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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约计389.6市亩土地租赁项目,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约计389.6市亩土地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点击查看约计389.6市亩土地租赁项目,租赁期限:3年,自2026年09月24日起至2029年9月23日(具体交付时间以2026年秋季农作物收获完成为准);

标的1:付庄前118市亩土地,起拍价1200元/年/市亩,三年总价42.48万元;

标的2:付庄西**湾29市亩土地,起拍价1000元/年/市亩,三年总价8.7万元;

标的3:禹王沟西134.4市亩土地,起拍价1200元/年/市亩,三年总价48.384万元;

标的4:禹王沟南50市亩土地,起拍价1000元/年/市亩,三年总价15万元;

标的5:禹王沟东南26市亩土地,起拍价1000元/年/市亩,三年总价7.8万元;

标的6:大坨前32.2市亩土地,起拍价1000元/年/市亩,三年总价9.66万元;

总年限总底价共计132.024万元。

标的1、3竞买保证金5万元,标的4竞买保证金2万元,标的2、5、6竞买保证金1.5万元,增加幅度10元/次或整数倍。合同签订之日将第一年租赁费一次性交清,剩余租赁费一年一交,于每年9月1日前交清下年租赁费,先交钱,后使用。合同签订之日,除交纳租赁费外,标的1、3需另行交纳履约保证金10万元,标的2、4、5、6需另行交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保证金于租赁期满,无任何矛盾纠纷后无息退回。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1、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对买受人进行资格后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承诺履行本挂牌(竞价)文件规定的责任义务,与出租方存在欠款困及失信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查询方式为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为符合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个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注:成交后、合同签订前,经过查询后若买受人与出租方存在欠款或为失信人员,则取消其成交资格,所交保证金予以罚没,不再退还

五、申购须知:

1.有意参加竞买的意向承租方,应于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7日9:00前用IE浏览器登录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网站http://ggzy.****点击查看.cn:8082/wfggzy/sgggzy/进行注册申购,申购导引、竞买细则详****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公司发布的《****点击查看约计389.6市亩土地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注:未注册的承租方应****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选择“新版网站” →点击“交易会员登录” →点击“新版系统”免费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或“自然人”(在“现有系统”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复注册,“现有系统”注册过的自然人仍需在新系统内重新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意向承租方应于2026年09月07日9:00前缴纳标的1、3竞买保证金5万元,标的4竞买保证金2万元,标的2、5、6竞买保证金1.5万元,并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点击“保证金查询”查询到账情况并点击“资格确认书”进行资格确认(不点击“保证金查询”和“资格确认书”的将不能进入竞价系统)。

六、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2026年08月26日至2026年09月07日9:00前。

2.展示地点:台头镇彭家道口三村。

3.联系方式:隋永泉 131****点击查看8317

七、网上竞价时间:

标的1竞价时间2026年09月07日9:00-9:20,

标的2竞价时间2026年09月07日9:20-9:40;

标的3竞价时间2026年09月07日9:40-10:00;

标的4竞价时间2026年09月07日10:00-10:20;

标的5竞价时间2026年09月07日10:20-10:40;

标的6竞价时间2026年09月07日10:40-11:00;

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网站、《联合日报》。

九、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租赁,配套设施以现状为准,土地亩数不再实量,按照公告面积收取租赁费,出租方及代理机构不承担标的任何瑕疵保证。

2.租赁土地只允许农作物种植。承租人使用该土地的行为必须符合《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不得使用土地经营权抵押用于融资活动。

3.出租标的为台头镇彭家道口三村土地,土地较为零散,意向承租方须实地勘察,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土地性质及周围实际情况,水、电、灌溉渠等配套设施以现状为准。未查看标的或未与出租方对接相关事宜或直接参与竞价的,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标的实物现状无任何异议,愿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4.承租人自行自费对出租土地上对供水、电等配套设施或建设或维修或维护,承租人自行支付一切相关建设、使用等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租赁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买受人成交后若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签相关文件、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成交价款等情形的,买受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买受人自行承担因使用承租土地而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自行支付因使用承租土地而发生的一切税费。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承租方交纳的租赁费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出具收款收据,若承租方需要增值税发票(包含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承租方承担相关税费。

7.在约定期限内不签订合同和未按时交清全部应缴款项的,委托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另行竞价,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拍卖人和委托人的违约金处置。

8.租赁期内,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买受人可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改造灌溉条件,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合同到期后无偿归委托人所有。

9.土地具体交付时间于2026年秋季农作物收获完毕后10日完成,出租方不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10.因国家政策调整、政府城建规划拆迁或其它原因,导致合同签订后遇上级有关部门征用该土地时,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服从,自出租方发出通知10日内,双方终止合同。土地补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人的种植物补偿归承租人所有。

11.悔拍者保证金不予退还。

12.其他要求详见《租赁合同》。

十、监督部门:寿****点击查看发展中心

地址:**市商务小区5号楼B座

联系电话:0536-****点击查看152

十一、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方式:丁洪哲188****点击查看3522

咨询地址:**市金光西街887号

2026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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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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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寿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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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 中标 0次, 占比 0.0%
重点地区: , 中标 0次, 占比 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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