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轨道交通智能寄存柜点位3年租赁权 | |||
| ****点击查看 | 监测编号GR2026NB****点击查看295 | ||
| 648000 元/年(总面积首年) | |||
| 2026-11-02 | 挂牌截止日期2026-11-10 | ||
| 是 | 资产来源企业国有资产 | ||
| 3 年 | |||
| 1 个月 | 免租期说明|||
| **轨道交通智能寄存柜点位租赁项目 | 有无产证无 | |
| 864.0平方米 | 权证建筑面积864.0平方米 | |
| 0.0 | ||
| 空置 | ||
| 无 | ||
| 其他:寄存柜经营 | ||
| 视频地址 | ||
| 864平方米 | 出租面积描述171个车站****点击查看车站)内共计216处站厅空间点位的经营权,每处点位面积约为4㎡,面积总计约864㎡。 | |
| 该出租标的暂无不动产权证书。意向承租人须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无产权证可能导致无法办理租赁备案、工商注册等事宜,以****点击查看政府征收、拆迁风险;如遇政府征收、拆迁等情形,承租人须无条件配合并在规定期限内腾退房屋,****点击查看中心不承担因上述产权瑕疵可能给承租人造成的任何经营损失及其他相关补偿责任。 | ||
| 一、【尽职调查】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对租赁标的尽职调查期。意向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出租方应当在招租公告承诺范围内予以配合并接受意向方的咨询、租赁资产相关文件查看及租赁资产的现场查勘。意向方须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无房地产权证,本次招租坐落为招租方自编门牌号;此次招租面积为招租方自行测量,实际承租面积以移交为准等)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 二、【未踏勘说明】意向方须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完成交易标的勘察工作,未进行勘察工作的意向方视为对本交易标的现状的确认。意向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交易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请审慎。 三、【面积误差】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披露的面积有出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点击查看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四、【交易税费】****点击查看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五、【交易服务费标准】承租方需按照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点击查看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默认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并支付交易服务费,未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点击查看补足交易服务费。 |
| 公开协议 | |||
| 网络竞价 | |||
| 多次报价 | |||
|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采用协议交易,意向方无需进行报价,直接被确认为成交方,并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方的,****点击查看中心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和租赁价。 | |||
| 否 | |||
| 是 | |||
| 否 | 意向方数量要求挂牌期满征集到合格意向方数量需达到1人及以上,否则 信息发布终结 | ||
| 20 万元 | |||
| 报名即缴纳 | |||
| 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5:00:00****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保函出函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的,视同意向方自动放弃本标的报名。 | |||
| 银行转账 | |||
| 1.****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合法、真实、完整、有效; 2.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3.意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出租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4.意向方一经提交报名,不得撤回;意向方被确认报名(申购)成功后,须按公告要求参加后续交易活动; 5.仅产生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方,按公告要求以不低于挂牌价确定为承租方; 6.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以不低于挂牌价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则以意向方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首位到账意向方应以挂牌价承租; 7.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并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8.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点击查看中心操作规程和竞价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点击查看中心和出租方所有,****点击查看中心扣除其应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划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点击查看中心于确定承租方之日(不含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其交纳****点击查看中心于收到出租方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的通知或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等证明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 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
| 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内 | |||
| 按年支付; 其他年度的租金应在上一年度期满日的3个月前支付。 | |||
| 200000元 | 履约保证金(押金)支付期限在合同签订后日内付清 | ||
| 否 | |||
|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机构单位 承租方报名阶段须提交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标的承租后可满足项目运营相关要求。 | |||
| ****点击查看中心审核 | |||
| **轨道交通智能寄存柜点位租赁项目经营要求 一、项目概述 为完善**地铁便民配套,提升服务品质,现对智能寄存柜点位租赁项目开展公开挂牌招租。智能寄存柜设备具备大件行李物品寄存转运能力,平台须符合**地铁安全与运营管理要求。 二、布设位置要求 智能寄存柜点位由**轨道交通现场踏勘规划,承租方须配合点位移位、调整整改。 三、硬件设备核心技术要求 1、柜体:主副柜模块化拼接,冷轧钢板柜体,防锈防盗;配备触控屏、扫码、语音播报、应急开锁;4G / 有线双网络,具备断电、过载、漏电保护。 2、格口硬性指标:分小件、中件包裹、大件行李格,柜门电控锁,开合操作日志可追溯查询。 3、安防防爆:柜体抗冲击防破坏,电路组件防爆阻燃;无尖锐凸起,满足地铁反恐防暴基础要求。 4、监控配置:搭载高清摄像头,24 小时录像无死角,录像保存不少于 90 天;可识别暴力破坏、异常逗留等情况,触发告警推送管理人员。 四、核心功能需求 必须具备行李寄存转运功能,内容包括: 1、付费临时寄存,寄存收费价格须经甲方审批通过后方可对外发布执行;按时长计费,支持超时预警、超期锁定。 2、支持行李跨场景转运:站点互转、****点击查看酒店 / 家庭地址,行李无需取出。寄存转运全流程线上留痕,订单、轨迹可查询溯源。 3、支持扫码、取件码、手机号验证码、小程序远程等多种开柜方式;多渠道推送各类提醒;包裹滞留、柜门未关、设备故障自动预警。 五、后台管理及运维 1、云端管理后台权限对**轨道交通开放,**轨道交通可查看设备状态、格口占用、订单数据,支持可视化展示与报表导出。 2、操作、运行、告警日志留存不少于 90 天,满足监管溯源。功能模块可独立开关,按需启用或关闭寄存、转运业务。提供 7×24 小时运维,快速处理故障与订单异常;做好用户信息保护,禁止数据泄露。 六、服务合规要求 1、智能寄存柜设备系统符合国家电气、网络、智能设备安全标准,具备对应检测资质。 2、智能寄存柜设备外观与地铁装修风格协调,禁止私自增设违规广告,宣传内容需报备审核。 3、承租方承担设备清洁、维护、升级、故障隐患整改全部责任与费用。 | |||
| 自信息披露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 |
| 目前已延牌个周期,已**个工作日 | ||
| 是 | 踏勘时间安排信息披露公告期,提前个工作日预约 | |
| 王老师 | 标的踏勘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8958 | |
| 包老师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133****点击查看0030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 |
| 未踏勘承诺书 | 否 | 否 | 否 |
| 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 | 否 | 否 | 是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 否 | 否 | 是 |
| 承诺函 | 否 | 否 | 是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点击查看中心对出租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点击查看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点击查看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4、意向方须妥善保管本人的账户及密码,任何以注册账户登录和参与竞租的操作,均视为本人的行为,因意向方原因导致其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负责,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方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充分知悉相关交易风险,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6、意向方须同意并承诺按照本项目网上公告及交易条件执行。
7、意向方须认可《租赁协议(样本)》(附件)的所有条款,同意在成为承租方后须按《租赁协议(样本)》(附件)版本签署。
8、网上报名按公告及交易系统提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不得自行撤回。
9、****点击查看指**算账户是本项目发布公告时系统自动生成的账户,随项目公告同时公布,该账户为意向方在本项目(出租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等相关款项),请意向承租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点击查看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10、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点击查看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11、办理成交相关的各项手续的主体应当与意向方在交易系统注册、报名的竞租主体为同一方。承租方即为租赁合同签约方,项目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方。
12、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13、项目披露信息以**产权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挂牌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