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参数:
名称品牌﹨型号 额定载重量KG 所在位置 额定速度m/s 层﹨站﹨门数 数量
三星 GPX1000/1.0-G 800 慎行楼 1.0 4/4/4 1
通用 GE1000/1.5–K 1000 励行楼 1.5 7/7/7 2
三星 GPX1600/1.0-K 1600 善行楼 1.0 6/6/6 2
三星 GPX800/1.0-K 1000 食堂 1.0 5/5/5 1
1、保养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维保供应商应有相关类似维保经验,严格按照国家****点击查看总局颁布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所规定,进行电梯例行保养和定期维护,严格执行半月保养(31项)、季度保养(44项)、半年保养(59项)和年度保养(76项)基本内容和要求。
(二)维保供应商应选派技术能力强、业务精通熟练和责任心强的技术人员,从事电梯的日常保养工作,确保电梯安全运行。提供全天候维修保养及应急处理服务,维保供应商至少安排两名人员提供维修保养及应急处理服务。采购人为维保供应商免费提供照明用电。接到报修通知,维修人员30分钟内赶到现场。维保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维修保养服务的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范要求并持合格有效的证件,原件须经采购人验证后交复印件备案。维修保养服务人员固定,维保供应商如需要调换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征得采购人同意。
(三)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检,自检时间安排在年检之**行。自检项目根据采购人电梯使用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电梯年检规定的项目及内容,自检结束向采购人出具加盖维保单位公章的记录和报告。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电梯设备实施年检,并保证年检的顺**过。因维保供应商责任造成一次年检未通过的,再次检测的费用由维保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政府主管部门年检及例行检查提出的相关整改内容,由维保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主管部门要求。
(四)严格按照合同内容、维保项目和要求提供服务,制订合理的维保计划与方案,报采购人审核批准后实施。特殊情况须遵从采购人安排。
(五)每月两次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梯进行检查、调整和保养工作。
(六)维保供应商须自行配备维修保养工作所需的工具及设备,保养时必须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特殊情况须派专人留守。维修保养结束后须做到工完场清。对于维修保养所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除了该交采购人的旧零配件,其他的废液、清洁污物、固体垃圾等由维保供应商负责处理,不得丢弃在采购人所属范围内。如果造成二次污染而无法恢复,由维保供应商负责赔偿。
(七)维保供应商维修保养结束须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填写相关记录,所更换的材料须填写清楚、应急维修须填写急修任务单,包含报修时间、到达时间、完工时间、故障原因、更换配件等。发生电梯困人时,在救出人员后须详细填写困人原因及救出时间,并且提交事故报告及保障预防措施建议等。
(八)所有维修保养记录须由采购人监护人员签字确认,整理后交采购人存档,维修和更换零配件须由采购人确认,所更换的旧配件应及时交采购人处。
(九)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针对所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电梯困人应急演练和培训,并提交相关记录归档。
(十)由于维保供应商维保不当等原因造成的电梯故障和配件损坏,维保供应商无条件免费修复,并经采购人认可。
(十一)维保供应商应设有配件库,应储备与本次采购相同型号电梯的配件,并接受采购人随时对配件情况的检查。
(十二)维保供应商维修保养(不含大修改造)所需的全部耗材(机油、润滑油、润滑脂、清洁材料等)及单件1000元以内(含)的零配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对于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配件,维保供应商免费更换,配件质量采购人负责,由维保供应商提供的零配件自更换投运之日起2年内实行质保,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更换的零配件损坏,由维保供应商无条件的免费更换,并且2年质保期限重新开始计算。
(十三)电梯需大修或改造的,由维保供应商提供书面报告和维修方案交采购人确认。****点击查看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实施,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调试费等另行签订合同进行约定。常见大修改造范围界定如下:
1、改造
采用更换、调整、加装等方法,改变原电梯主要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改变的活动。包括:
(1)改变电梯(含扶梯)的额定速度、额定载重量、、防爆等级、驱动方式、调速方式以及控制方式(如信号控制以及集选控制含单台集选控制、两台并联控制和多台群组控制)。扶梯的运行长度、倾斜角度、名义宽度。垂直梯的轿厢自重(制造单位明确的预留装饰重量除外)、悬挂方式。
(2)加装或更换不同规格或不同型号的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及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夹紧装置、棘爪装置、限速切断阀(或节流阀)、液压缸、梯级、踏板、扶手带、附加制动器。
(3)改变层(轿)门的类型、增加层门或轿门
(4)加装自动救援操作(停电自动平层)装置、能量回馈节能装置、读卡器(梯控、门禁)等,改变电梯原控制线路。
2、大修(包含调试、整形)
用新的零部件替换原有的零部件,或者对原有零部件进行拆卸、加工、修配,或者对异常原因造成的变形、脱轨等进行调试和整形,但不改变电梯的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活动。
(1)垂直梯包括
A、更换同规格的驱动主机及其它主要部件(电动机、制动器、减速器、曳引轮及复轮、返绳轮、限速器及张紧装置、安全钳,底坑缓冲器),或进行拆卸维修
B、更换同规格的控制柜及操纵厢需要授权的控制程序调整;变频器及变频装置维修及更换
C、同规格钢丝绳及绳头组合更换或裁剪(曳引绳、对重绳、限速器绳、补偿绳或补偿链)
D、更换同规格井道导轨,校正导轨及更换导靴
E、更换同规格轿厢和随行电缆,以及轿厢及厅门整形。
F、更换同规格轴承(电动机、减速器、曳引轮、返绳轮、对重)
G、更换不同规格的悬挂及端接装置、高压软管、防爆电气部件
H、根据国家标准和地方规定应为大修而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另行商定。
(十四)维保供应商须随时听取采购人的工作反馈和建议,对电梯运行存在的故障及安全隐患须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并分析和提供解决方案。当存在的故障严重影响电梯安全运行时,须及时通知采购人暂停使用。
(十五)维保供应商须备齐电梯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确保电梯发生故障维修时配件供应的及时性。
(十六)维保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因电梯维保质量问题遭到采购人投诉三次及以上,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十七)采购人有重大活动时,维保供应商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提供全程保障服务。
(十八)维保供应商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中自身所发生的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由维保供应商自行负责。造成采购人或者其它第三方人身伤害、伤亡或经济损失,由维保供应商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九)维修保养标准
1、保持机房通风良好,门应有锁;
2、轿厢内照明、通风良好、应急电源及报警装置工作正常;
3、曳引机无漏油,曳引绳在同一平面工作,曳引轮槽无磨制动器动作灵活、可靠;
4、限速器、安全钳、极限开关等各项安全保护开关工作可动作灵敏;
5、各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绝缘良好;
6、层门地坎与轿门地坎水平距离不大于35mm;
7、楼层显示、召唤按钮齐全且工作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