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5月1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5-26 10:30:00,更正为:2025-05-29 10: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5-26 10:30:00,更正为:2025-05-29 10:30:00。
增加“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3.2.技术要求”其他要求内容:★1.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是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运输、冷藏、搬运、人工费;从业人员的服装;工具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责任风险费用;加班工资、高温补贴等;过年、过节等福利费用;管理费;税收;安全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等一切费用。 ★2.①结算价=市场价格*(1-统一下浮率)*实际结算数量, 市场价格的确定,****点击查看发改委官网中最近****点击查看农贸市场主副食品零售价格表中的同种类食材(含预包装食品)的市场平均价格。 ②****点击查看发改委官网中未公布的商品,由供应商配合采购人每周到****点击查看农贸市场进行市场调查询价以确定市场价格。(若采购人周边菜市依然没有需配送商品及报价,则以大型商超、网上平台综合询价为准)。 ③价格动议:价格一经认可,在约定的时期内,无论市场价格涨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食材价格进行调整。 如果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部份品种暴涨暴跌幅度超过或低于上次市场询价10%时,采购人或供应商才可提出价格调整动议,由双方共同对市场进行调查并确定价格。对价格有争议的食材,双方可采取共同询价方式或根据过去执行价格协商确定价格,但执行价格不得高于询价市场零售价。 ★3.资金支付:采用月结方式进行据实结算,月结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33%(合同履行至最后一个月时,月结金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8.37%)。即:双方在每月前十个工作日,对清上月供货数量及款项后,供应商凭采购人签字的送货单(验收单),开具符合采购人票务管理要求的,与送货单等额并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7日内进行支付。若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符合采购人的票务管理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若本项目因财政资金未拨付,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则终止本项目合同实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23日
1.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0004836。采购品目:C****点击查看0000 餐饮服务。
2.政府采购监督机构:****点击查看财政局, 地址:**区莲桂西路133号二楼,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3373。
3.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028-****点击查看5728。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通宝街129****点击查看中心13楼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3533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市**区金石路366号新希望中鼎国际2栋501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7271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8-****点击查看7271
****点击查看
2025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