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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卫生院)全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变更公告
因本采购项目原成交供应商**瑞****点击查看公司自动放弃此次成交资格;经采购人确认后,现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为成交供应商,现成交结果变更如下:
1.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2.成交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366号悦澜湾19#商住楼803室
3.成交金额:283200.00元/三年
4.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全院电梯维保;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卫生院)全院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项目主要为17部电梯维修保养服务; 服务要求:合格; 服务时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采用1+1+1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如成交供应商履约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总年限不超过 3 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盛**、任晓坤、闪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收取金额:定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卫生院)
地 址:**县柴集镇柴集村
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7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湖光路与雪霁路****点击查看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0549或****点击查看7749转分机号6624/151****点击查看6690
电子邮箱:dept2@ahhyzb.****点击查看.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魏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0549或****点击查看7749转分机号6624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