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香江房****点击查看、**市****点击查看公司:
根据《****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建设局 ****点击查看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发改规字〔2023〕9号)等有关规定,****点击查看花园四期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开展了成本监审和评估,根据相关成本监审结果和综合评估,现作出相关收费标准调整决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点击查看花园四期住宅小区(地址:**区钟村街谢村村105国道以东)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最高限价(不含水电费公摊)为每月每平方米4.06元。
二、建设单位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不高于最高限价的范围内,与选聘的前期物业服****点击查看花园四期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的具体标准,确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内容不得少于所申报的物业服务内容,且不得少于现行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一级服务标准(见附件)。
三、物业服务人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充分保障物业买受人和其他业主的知情权,并对现场公示情况建立台账留档备查。
四、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物业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且相关约定应与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一致。
五、物业管理区域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按照该物业区域同类物业的标准全额交纳。
六、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本决定有效期至第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
八、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申请****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点击查看办公室地址:**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联系电话:****点击查看6756)或六个月****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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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