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5年6月30日在《****点击查看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区乌**镇鸣谦村平地泉村内)发布了乌****点击查看集体土地租赁项目,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采购人需要有变化
二、联系方式
租赁人:**区乌****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区乌**镇鸣谦村平地泉村
联 系 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5306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公司地址:**省**市**区文苑街锦华大厦二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点击查看84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