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劳务派遣单位核验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集中对已核发持有效期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书和人力**服务许可证的机构,开展了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现将核验情况予以公示,希望各劳务派遣单位及人力**服务机构切实履行法定义务,依法保护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劳务派遣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点击查看反映。
联系电话:0912-****点击查看052
附件:
1、2024年度开展劳务派遣业务机构名单
2、2024年度未开展劳务派遣及人力**服务业务机构名单
3、未提交2024年度核验报告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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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