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交警大队罗村中队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类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南海交警大队罗村中队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类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8-08

招标详情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罗村中队
联系人联系人4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7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09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大队罗村中队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类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8443)报名的形式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队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类配送服务

3.项目预算金额(元):871,020.00

4.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标的

数量

服务期

项目预算

(人民币 元)

****点击查看中队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类配送服务

一批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预算上限合同自然终止(以先到达为准)

871,020.00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点击查看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以上如有更新,以最新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有效证照)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点击查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点击查看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点击查看分行业为:批发业。

5.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许可须与食品相关);如供应商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 按照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获取磋商文件。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期间在https://www.****点击查看.com:8443/进行线上获取【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且在浏览器设置中需要允许f1ash运行】。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 注册:供应商需先在平台免费注册(平台仅对注册信息与附件资料进行一致性核验),注册为一次性操作,后续仅需变更或完善信息。操作步骤详见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首页“用户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手册》;

2. 获取: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地址:https://www.****点击查看.com:8443/供应商登录入库),选择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找到项目后报名响应,下载磋商文件;

3. 支付: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支付。

4. 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技术联系人:姚工 电话:177****点击查看2326。

5. 文件费用:符合资格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人民币),平台使用费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将记录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和磋商过程中的IP地址及网卡MAC地址,若不同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和磋商过程中记录存在IP地址或网卡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或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采购人有权按照相关规定取消磋****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14时30分

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递交响应文件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om:8443)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8月20日14时30分。

磋商地点: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om:8443)。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温馨提示:

供应商登录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8443)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点击查看280095 或者网站首页在线客服。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桂丹路芦塘段6号

联系人:冯小姐 联系电话:0757-****点击查看0760

2.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禅**祖庙街道季华六路17号一座1603室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方式:0757-****点击查看3027、0757-****点击查看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点击查看@126.com

3. 财务电话(开票等咨询):189****点击查看5785

九、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新采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8443)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点击查看

二〇二五年八月八日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