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大药房南后建部分租赁询价公告

医药公司大药房南后建部分租赁询价公告

发布于 2025-07-15

招标详情

肥东县振兴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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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8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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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15次,合作供应商11个,潜在供应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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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大药房南后建部分租赁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大药房南后建房屋(阁楼)招租。

****点击查看大药房南后建房屋(阁楼) ,位于 店埠镇**中路****点击查看大药房南侧 ,房屋面积约20㎡,租期为 叁 年,年租金标准(底价)为 0.2 万元/年,无递增。****点击查看商务局政务信息公**台挂网招租 。

二、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报名的意向乙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中标租金。

房屋以现状出租,自住自修。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本人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他人**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四)租赁期内,乙方负责租赁房屋(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乙方对租赁房屋(场地)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甲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乙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划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乙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甲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场地)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甲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乙方自《中标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5日内与甲方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签合同的将视为弃标。

(九)履约保证金约定:房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实际成交价的前6个月租金之和)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十)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十一)以上标的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需符合屠宰行业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承租人确定方式和竞价保证金处置

本项目采取 竞价 方式确定承租人,报价高者享有优先承租权。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意向承租人参加竞价前,应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 (¥ 1000.00)至甲方指定账户(户名:**县****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支行,账号:1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4963422),视为具备竞价资格。如意向承租人中标后,未按约定与乙方签订合同,视为弃标,竞价保证金出租方(业主方)有权不予退还;未中标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退回原汇款账户。

四、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第一年租金为人民币:(与合同一致)。递增情况:(与合同一致) 。

(二)乙方将租金缴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期租金,计: 12 个月成交租金(与合同一致)元,租金每 年 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15 日前向甲方支付。

备注:请参与询价的意向承租人务必于2025 年7月20日下午17时前将密封报价文件送至:**县****点击查看公司(撮镇路73号外贸大厦院内)

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2371 138****点击查看3462

附件:

房屋(土地)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20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项目(场地、房屋)的名称、地址、面积、用途

房屋(土地)名称 (与公告一致) , 坐落于 (与公告一致) ,房屋间数 (与公告一致) ,场地面积约(与公告一致) m2,租赁用途 商业。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土地)必须符合房屋(土地)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由此造成乙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土地)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计 年整。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土地)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实际成交价前6 个月之和,与公告一致),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前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土地)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租金标准: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递增情况: 无(与公告一致) 。

(二)乙方将租金缴至甲方指定的账号(户名:**县****点击查看公司,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支行 ,账号: 1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4963422 ),或按双方书面商定的方式进行支付。

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三)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首期租金,计:12个月成交租金¥ 元 (按成交确认书),租金每 12月 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 15 日前向甲方支付。

第五条:房屋(土地)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应于 5 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土地)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土地)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租赁房屋(土地)时应保证房屋(土地)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招租时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房屋(土地)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4、甲方租赁物以现状租赁,自住自修。

第六条:房屋(土地)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10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土地)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土地)时应保证房屋(土地)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对于该房屋(土地)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土地)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土地)。

第七条:装修改造

1、房屋(土地)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土地)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土地)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土地)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2、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在房屋(土地)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土地)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土地)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对房屋(土地)主体结构的安全负责,并负责房屋(土地)主体结构日常的维修、维护。

4、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土地)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土地)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6、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土地)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土地)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土地)日常维护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土地)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土地)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土地)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的,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

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点击查看公司之间的关系,同时应避免损害甲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土地)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8、乙方原则上应保持租赁场地与相邻边界现状、对租赁场地内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的有义务消除安全隐患。对登记在册的建筑物不得擅自拆除。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公告及有关承诺签订合同,不得擅自变更。甲、乙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和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二)因甲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对乙方装修部分在进行专项评估后进行补偿。

(三)因乙方单方面要求而提前解除合同、以及租赁到期合同自然解除的,乙方承租期间因经营需要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甲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甲方对于乙方承租期间的装修部分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土地)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

1、该房屋(土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土地)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土地)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土地)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土地)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土地),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承租期间所实施的装修改造部分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将该房屋(土地)转租、转让或转借给第三人的,与他人**经营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人民币 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利用该房屋(土地)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土地),每延迟一天应按人民币

(实际成交价格/365天) 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赔偿金,或相应顺延租赁期限。

2、甲方未及时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维修、维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3、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4、如因该房屋(土地)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五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土地)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进行维修复原。

3、租赁期内, 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

4、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迟付一天应按人民币(实际成交价格/365天)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土地)的,除须按最后一期租金标准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延迟一天还应按人民币 (实际成交价格/365天) 元/天标准承担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第十三条:乙方接收房屋(土地)后,该处租赁房屋(土地)、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安全等特别约定

(一)、房屋结构、场地、设施及使用安全

1、 承租人在承租、使用承租房屋、场地期间,承租人是承租房屋、场地的实际管理人和使用人,对房屋结构和设施安全须尽管理义务,在承租房屋内发生的一切安全等事故都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等造成人生伤亡、所造成的人员、房屋或设备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承租人应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损坏设施。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承租人不得在承重墙上打孔、拆除或改动承重结构,以免影响房屋整体安全。如需进行装修或改造,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4、承租人应定期检查房屋内的电线、电器设备、燃气设备等,确保其安全可靠。如发现老化、破损等问题,应及时更换或维修或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5、承租人应根据承租房屋的实际情况和自身需求,购买相应的保险产品以转移风险。如财产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可以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减轻经济负担。

(二)、消防安全

1、 承租人应遵守消防法规,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违规使用明火。

2、承租人应熟悉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和逃生通道,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自救能力。

3、如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承租人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后续调查处理。

4、乙方接收房屋、场地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

(三)、治安安全

1、承租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利用房屋、场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和贵重物品,如有遗失或被盗,****点击查看机关报案并通知出租人。

3、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给他人使用,以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安全隐患。

(四)、环境等其他安全事项

1、承租人应注意承租房屋室内外、场地卫生和公共卫生,保持房屋内外、场地环境整洁有序,定期清理垃圾,不随意丢弃废弃物。同时,应遵守环保法规,不从事污染环境的活动。

2、 承租人在使用房屋、场地过程中如遇到安全问题或隐患,应及时向出租人报告并协商解决。

(五)、紧急情况应对

1、 双方应建立紧急联系机制,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沟通并采取有效措施。

2、 承租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拨打当地应急电话求助,并通知出租人。

(六)、承租人如违反第十条任何约定约定,除需根据违约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严重程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点击查看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4 份,其中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 份,相关部门备案 2 份。

甲方(章): 乙 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店埠镇撮镇路73号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2371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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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5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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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2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次, 占比 5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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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较弱
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3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3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华较弱
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8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7 次, 占比 87.5%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萍较弱
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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