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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点击查看委托,定于2025年7月10日15:00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点击查看公司(稻谷)电子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标的号:CQ25DG****点击查看0001—CQ25DG****点击查看0003。
2. 产地、年限及数量:**2022年产稻谷2800吨。
3. 承储库点及仓号:**储备库0P03、0P06、0P07号仓。
业务联系人:刘卡辉
联系电话:131****点击查看6555
4. 标的质量:以交易清单质量指标为准。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开具《竞价销售粮油看样单》,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的,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
5. 本次交易清单附后。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资格
报名资格:国内具有粮油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且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的有效会员。参与交易即视作全面承认并遵守《****点击查看政府储备竞价销售交易规则》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等要求。
三、交易方式
1. 本次电子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交易系统,2025年7月10日15:00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电子竞价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点击查看官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国粮”→“地储委托交易”。
2. 本次电子竞价交易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收取
1.保证金的收取和释放:参与电子竞价交易的买卖双方须交纳保证金11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10元/吨)。参与交易的会员应关注市场价格波动,理性参与竞拍,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点击查看物资储备局****点击查看中心汇入保证金和预付货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08170P),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保证金按照《民法典》定金的原则处理,双方按签订的《****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易购销合同》承担相关风险,提前做好资金筹措,及时汇入货款,并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明确用于具体合同的结算。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点击查看物资储备局****点击查看中心或注册地省级****点击查看。
收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储备局****点击查看中心
(1****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西直门支行
账号:35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32701
(2****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20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84441
(3****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账号:10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01****点击查看6238
(4****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宣武门支行
账号:3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88888
2.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1.5‰向买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 成交价格:为交易系统确认价格,即卖方承储库仓前散装车板交货价格,不含包装及整理费用,无出库费,无水、杂增扣量。如买方有包装以及整理要求,可与卖方协商,费用按照协商一致的标准另行结算。
2. 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如逾期未签订购销合同,则对违约方作违约处理。
3. 付款及出库:买方自履约之日起30天内付款完毕,40天内出库完毕。买方成交后将货款一次或分****点击查看物资储备局****点击查看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买方在“我的合同”中点击“支付货款”来完成出库通知单申请。
4. 结算:出库完毕后买卖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由卖****点击查看物资储备局****点击查看中心或注册地省级****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储备局****点击查看中心或注册地省级****点击查看在2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确认单》办理货款结算。
六、其他事项
1. 本场交易规则详见附件,与此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2. 各会员单位发现以陈顶新、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入库难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请拨打12325举报。
3.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储备局****点击查看中心)受卖方(****点击查看)委托组织本次竞价采购粮食网上交易,****点击查看不对买卖双方在交易活动中的责任与义务提供担保。买卖双方自行解决因交易活动产生的纠纷,****点击查看不向买方或卖方承担连带或补充的赔偿责任。
4. 联系电话:023-****点击查看9777,023-****点击查看9283。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