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26】
根据单位自身性质特点,参照物业类服务资格条件,对招待所社会聘用人员劳务外包(2025-JT04-F1003)(第1包)资格条件进行调整,需对公告中相应内容进行变更。
变更内容:
1、“供应商资格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变更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
2、公告中:“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4月7日9时00分”调整至:“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4月9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9时30分”调整为:“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9日9时30分”。
3、公告内:“开标时间2025年4月7日9时30分”调整为:“开标时间2025年4月9日9时30分”。
采购文件已发放的不再进行重新发放,请自行对相应内容进行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十分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