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社会化保障项目公示采购意向
我部拟引入社会化保障项目(含4项),为保证采购活动充分竞争和公平公正,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条款,现将相关需求(含供应商资格条件、商务要求和技术要求)进行网上公示,欢迎各供应商对不合理之处进行质疑,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某部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需求概况:
我部计划引入4项社会化保障项目,其中包括**省**市**区家属院物业服务工作、**区院区办公区道路保洁工作、**省**市**和**省**市**区场地看护安保工作、**省**市**区和**省**市**区院区安保工作,预算91.2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服务地点:**省**市**区、**省**市**、**省**市**区、**省**市**区(甲方指定地点)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内完成进入。
3.服务方式:中标供应商按照甲方指定服务地点安排人员到位,展开服务保障工作。
(二)售后服务
1.服务周期:自中标引入后,服务周期为1年,根据年度服务情况可视情延期1年,具体服务内容根据甲方服务要求落实。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须12小时内立即响应,如确需到现场解决的,一般地区48小时内、边远地区72小时内到达现场。
五、公示时间
2024年8月5日至9日。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周先生 153****点击查看7847
2.地址:**省**市**区
3.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供应商需要质疑、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扫描发送电子邮箱方式,加盖单位公章书面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未在公示期内提交的,不予受理。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故意见建议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