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房租赁权拍卖(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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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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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9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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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租赁权拍卖公告(第三批)

本公司接受****点击查看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以下公房租赁权,具体拍卖事宜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

序号

拍卖标的

面积

(㎡)

租赁期

(年)

底价/年租金

(元)

竞买保证金

(元)

1

**镇景养路1号-1号门面

33.82

三年

32467

3500

2

**镇景养路1号-2号门面

33.82

三年

32467

3500

3

**镇景养路1号-3号门面

14.8

三年

14208

1500

4

**镇景养路1号-4号门面

14.8

三年

14208

1500

5

**镇景养路1号-5号门面

32.93

三年

31613

3000

6

**镇景养路1号-6号门面

32.93

三年

31613

3000

7

**镇景养路1号-7号门面

32.93

三年

31613

3000

8

**镇景养路1号-8号门面

32.93

三年

31613

3000

9

**镇景养路1号-9号门面

26.32

三年

25267

3000

10

**镇景养路1号-10号门面

26.32

三年

25267

3000

11

**镇景养路1号-11号门面

33.82

三年

32467

3500

12

**镇景养路1号-12号门面

33.82

三年

32467

3500

13

**镇景养路1号-13号门面

13.33

三年

10397

1000

14

**镇景养路1号-14号门面

15.91

三年

12410

1500

15

**镇景养路1号-15号门面

12.05

三年

9399

1000

16

**镇景养路1号-16号门面

12.05

三年

9399

1000

17

**镇景养路1号-17号门面

15.91

三年

12410

1500

18

**镇景养路1号-18号门面

13.33

三年

10397

1000

19

**镇景养路1号-19号门面

17.28

三年

13478

1500

20

**镇景养路1号-20号门面

15.93

三年

12425

1500

21

**镇景养路1号-21号门面

13.33

三年

10397

1000

22

**镇景养路1号-22号门面

14.18

三年

11060

1500

23

**镇景养路1号-23号门面

32.08

三年

26952

3000

24

**镇景养路1号-24号门面

32.08

三年

26952

3000

25

**镇景养路1号-25号门面

20.12

三年

16901

2000

26

**镇景养路1号-26号门面

20.12

三年

16901

2000

27

**镇景养路1号-27号门面

31.15

三年

26170

2500

28

**镇景养路1号-28号门面

31.15

三年

26170

2500

29

**镇景养路1号-29号门面

28.83

三年

24217

2500

30

**镇景养路1号-30号门面

33.48

三年

28123

3000

31

**镇景养路1号-31号门面

24.57

三年

20642

2000

32

**镇景养路1号-32号门面

24.57

三年

20642

2000

33

**镇景养路1号-33号门面

24.57

三年

20642

2000

34

**镇景养路1号-34号门面

28.83

三年

24217

2500

35

**镇景养路1号-35号门面

10.58

三年

8887

1000

36

**镇景养路1号-36号门面

12.95

三年

10878

1500

37

**镇景养路1号-37号门面

11.9

三年

9996

2000

38

**镇景养路1号-38号门面

11.9

三年

9996

1000

39

**镇景养路1号-39号门面

10.85

三年

9114

1000

40

**镇景养路1号-40号门面

12.95

三年

10878

1000

41

**镇景养路1号-41号门面

12.95

三年

10878

1000

42

**镇景养路1号-42号门面

10.58

三年

8887

1000

43

**镇景养路1号-43号门面

10.58

三年

8887

1000

44

**镇景养路1号-44号门面

12.24

三年

10282

1000

45

**镇景养路1号-45号门面

12.24

三年

10282

1000

46

**镇景养路1号-46号门面

12.24

三年

10282

1000

二、经营范围

竞买人竞得公房租赁权后,所经营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对环境污染大的项目,和对公共环境安全有危害或危险的项目。

三、租期

起止时间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时确定。

四、租金支付

1、第一年租金按电子竞价成交金额支付,第二年租金在第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2、租金一年一付。

五、保证金缴纳帐户

账户名称:西双版纳****点击查看公司

账 号:2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68716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1、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4日00:00:00至12月10日00:00:00。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8:00至12月10日18:00(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

2、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先至西双版纳****点击查看公司办理报名登记,再登录**省公共**交易电子化平台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七、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拍卖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并遵守,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拍租标的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拍卖公告》的一切内容,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企业报名时如非法人报名还须出具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公章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2、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非本人报名还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均须加按手印扫描成电子版报名时一并提交)。

3、竞买保证金凭证(收据、转账单及转账截图等,转账时请在备注栏注明:竞买保证金)。

(二)招租文件获取:

竞租人可登录**省公共**交易电子化平台获取。

(三)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租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点击查看.cn/)进入页面网上办事-注册登记-数字证书办理-按流程自行办理,****点击查看中心CA窗口办理,办理数字证书咨询运维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电话:400-6727-666,办公电话:188****点击查看4161。

八、招租标的展示时间

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0日

九、招租标的展示地点

招租标的所在地

十、联系方式

西双版纳****点击查看公司

刀女士 133****点击查看9846

十一、网络竞价时间

拍卖时间:2024年12月11日上午11:00至12:00。

请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电子化平台进行网络竞价。(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十二、竞租方式及规则

1、竞价方式:网络电子竞价。

2、按价高者得原则,由竞租人电子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增价幅度为200元(人民币)/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3、网络电子竞价采用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限时2分钟,同时系统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2分钟。在此提醒竞买人,注意安排好时间、竞价设备,以免造成失误。

十三、其他竞买注意事项

1、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注:上传报名资料时,审核不通过,报名不成功;待补齐资料重新上传后,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2、公房按实物现状进行拍租,我公司对拍租公房的瑕疵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请竞租人亲自实地查勘,一旦报名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租公房的全部现状已确认,并接受拍租公房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3、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成交价款缴付第一年租金,后续租金按委托人约定时间支付,违约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4、拍租成交后,租赁期内门面卫生由承租人维护,房屋内外设施发生一切问题,都由承租人自行修缮。

5、门面报名的竞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买受人,应与该门面办理营业执照法人为同一人,如租赁期内委托方查验时不符以上要求的,将无条件收回该门面,并解除《租赁合同》。

6、租赁期限内,买受人不得转租,违约委托人将无偿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公告发布途径

此公告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西双版纳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步发布。

西双版纳****点击查看公司

2024年12月4日


附件(1)
拍卖公告(第三批).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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