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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0506MA1YPYT11R | **市高新区金燕路8****点击查看工业园28号厂房4楼西4627室 | 96(均分制) | 10% |
服务类 |
名称:越溪派出所膳食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或累计结算总金额达到预算总金额为止。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杨雄、薛明、张杰
根据苏财购告【2017】23号文件的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采购预算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成交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3238.00元整计收,由成交单位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吴山街二号
联系人:阙晓燕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1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路71号天贸大厦西楼9楼
联系人:李也菲、曹玲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6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也菲、曹玲
电话:(0512)****点击查看633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