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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校区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13 09:30:00,更正为:2024-08-19 09: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8-13 09:30:00,更正为:2024-08-19 09:30:00。
将原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的3.3.技术要求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的一、服务内容中3.安保人员素质要求的“(5)安保主管必须是年龄在50岁以下的退役军人,管理和协调能力强;在保安总人数中,退役军人不得低于20%,男性年龄25-55岁之间,具备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不低于本项目总人数的30%人员的至少半年以上社保证明且该部分人员必须用于该项目。”更正为“(5)安保主管必须是年龄在50岁以下的退役军人,管理和协调能力强,在保安总人数中,退役军人不得低于20%,男性年龄25-55岁之间,具备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将“(6)保安及监控人员还需通过心理健康测试。”更正为:“(6)保安及监控人员在上岗前还需通过心理健康测试。(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2日
1.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点击查看财政局,联系电话:0817-****点击查看926,地址:****点击查看政府新区二号楼,邮编:637000。注: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s://zfcg.****点击查看.cn/)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涪江路97号
联系方式:173****点击查看7158(何老师)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市幸福镇宝莲路378号7楼2号(项目地址:**市**区玉秀路71号新风尚6栋10楼10-4号)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0577
项目联系人:黄斌
电话:180****点击查看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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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