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普宁市光明花园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揭阳市普宁市光明花园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4-12-07

招标详情

揭阳市普宁市光明花园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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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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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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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花园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对原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以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第5.4.4款更正为:5.4.4 在订定合同过程中,如发现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另行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中商务要求第7条更正为:★7、合同形式:物业服务管理实行自负盈亏包干价形式,含提供服务人员工资及人身安全等费用,包括社会保险、商业保险、各类补贴、津贴、加班费、福利费、离职经济补偿、服装费、交通费、通讯补贴、伙食费、清洁品消耗、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最终以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作为的暂定合同价,物业服务收费最终按实际平方数(车位个数)依各项的每平方(车位/个)中标单价进行收取。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中商务要求第9条更正为:★9、报价要求:本项目以单价形式进行报价,最终以各项单价合计的价格作为投标总价进行价格评分,并在开标一览表中进行填写。单价报价按照《关于调整我市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普发改[2018]64号)规定各项的每平方(车位/个)月收费标准作为最高限单价,投标报价时必须列明各项的每平方(车位/个)月收费单价,且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限单价。普发改[2018]6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类别 收费标准 备注
多层使用电梯 1-5层 1.25元/㎡/月
6-10层 1.35元/㎡/月
11-15层 1.45元/㎡/月
16-20层 1.60元/㎡/月
21-25层 1.80元/㎡/月
26层以上(含26层) 2.00元/㎡/月
临街商铺 1.10元/㎡/月
车位管理费 50.00元/个/月 子母车位,按2个车位算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中评标程序第(六)项第2小条更正为: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将综合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如都相同的,****点击查看委员会抽签确定。评委会按上述排列向采购人推荐综合总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供应商,第三名为第三中标候选供应商。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和定标》中定标第(一)项更正为:(一)采购人根据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通过采购人内部投票讨论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花园

联系方式:132****点击查看4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大道商业街南侧林青段西起第13幢

联系方式:0663-****点击查看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663-****点击查看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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