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19】
我部于2025年03月05日 发布了2025-JQ05-W1102智慧食堂软硬件采购及集成部署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采购包1:不允许供应商超品目限价报价
1.该项目采用外网云模式,供应商需通过互联网进行投标,无需抵达采购机构现场投标,请各投标(报价)供应商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请各投标(报价)供应商到军队采购网-平台推广-操作培训-操作手册-《供应商使用手册》中查看文件制作方式,重点关注“不到场开标方式”相关章节。
(2)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须通过军队采购网递交投标文件,超时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3)开标当日,采购机构将通过军队采购网组织召开开标大会,并进行签到解密等环节,投标(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参加线上开标大会,通过线上开标大厅查看开标信息,如出现因投标(报价)供应商未参与开标大会、未成功解密、未签到等情况导致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4)开标当日至评审结束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保持电话畅通,便于线上问询澄清。如出现因投标(报价)供应商无法保持联络畅通,责任由投标(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更正通用文件与专用文件不一致内容,有关要求以专用文件中本要求为准
1.44.4条质疑优先采用在线质疑,如线上质疑无法实现,质疑方式按照线下进行:(具体44.2条)
(1)受理单位:L****点击查看部队****点击查看服务站
(2)联系人:潘助理
联系方式:022-****点击查看3120、166****点击查看3262(质疑事项电话未及时接听的,请发送短信,避免遗漏)
(3)地 址:**市**区**路114号合同履约室
(4)受理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截止最后一日17:30),按照质疑要求将盖章扫描的PDF版质疑材料和可编辑word版质疑函一并发送至我单位质疑受理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重点说明:①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不能提供的需明确说明问题线索及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客观原因,否则认为质疑事项不成立。②同一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的同一内容重复质疑,前期已答复的,不再重复答复。③对于查实恶意质疑,或1年内3次质疑不成立的,参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投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④采购文件质疑以电子邮件方式或邮寄(现场)方式提交均可,提出质疑的时间以质疑期内最后一次提交时间为准;采购结果质疑需同步以电子邮件方式和邮寄(现场)方式提交,提出质疑的时间以现场提交时的签署时间或者邮件寄出的邮戳日期和电子凭证为准。⑤质疑函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邮 编:300182
质疑处理机构电话无法接通的,可拨打采购机构纪检监督固定电话: 199****点击查看1677,联系人:李干事
2.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的内容以招标文件附件规定的内容执行。
三、其他说明:
1.投标供应商在报名时登L 111.****点击查看.212:8095网站,在线填写应急供应商《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如投标供应商登L网站录入信息时遇到系统故障将问题描述发送至****点击查看@126.com邮箱。
2.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有无法上传在线编标工具的涉密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纸质补充文件要求并附PDF电子版密封,在规定投标受理时间内递交。
注:纸质补充文件要求:纸质版加盖骑缝章(每页均加盖公章的,可以不盖骑缝章)并密封递交。
其他内容不变
2025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