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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环境局办公用房统一租赁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0月08日 16:31 |
预算金额 | ¥77.29697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白超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点击查看9030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秀**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7-****点击查看1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高新区秀山路18号咏和小区二单元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点击查看9030 | ||
附件: | |||
附件1 |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环境局办公用房统一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租赁的办公用房须座****点击查看中心**范围内,同一个院落同一个地址,环境适**为办公场所,具备互联网,且具备搭建“**市智慧政务协同工作平台”的条件。院落内需提供出入电梯2部,提供免费停车车位不少于50个。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2499.43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794.54平方米。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77.29697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在“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仅有1家。经组织符合要求的专家评委对招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及论证,未发现限制性、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本项目符合《****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3项“3.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点击查看委员会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情况的有关规定,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太极路林家边旁(亚太汽车城)
2024-10-09至2024-10-16
其他:现予公示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区秀**路7号
联系电话:0877-****点击查看122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地址:**市**区**南路66号
联系电话:0877-****点击查看820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市高新区秀山路18号咏和小区二单元3楼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9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