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市**区**山镇香华街2号白桦楼东一楼房屋八年租赁权
236.52 万元(首年) | 出租面积约540平方米 |
2025-02-21 |
2025-03-06 |
**市**区**山镇香华街2号白桦楼东一楼 |
项目咨询请联系 余女士|联系电话:0580-****点击查看311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点击查看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区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727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翁明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83****点击查看4858 | |
联系地址 | **山**路88号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36.52 万元(首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首年租金挂牌价为236.52万元,每两年递增5%。 |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 否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每一年结算一次,年租金和分成比例两者取其高,具体以委托经营协议约定为准。(出租方与承租方**经营,营业收入进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定期与出租方结算委托运营管理费。双方按照营业净利润五五分成。出租方净利保底分成金额为本次交易最终成交价,若项目保底分成金额不足成交价,由承租方补足。若净利润分成总金额达到600万元以上,超额部分的净利润甲乙双方约定按四六分成) | 出租用途 | 本标的业态为新中式茶饮、文创研学、旅拍婚庆、VR体验。(具体业态规划由出租方主导,承租方负责出具详细的策划方案,提交出租方进行指导审核。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点击查看酒店、餐饮业务)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30万元整。 2、承租方需在**山-朱家尖功能区内成立一家外资企业,负责该企业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相关事宜,企业投资项目运营产生的营业收入应进入出租方指定账户,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定期结算,营业净利润五五分成。 3、承租方需在**山-朱家尖功能区完成实际引进外资3000万美元(或其它等额币种)。首笔资金在委托经营协议签订后15个自然日内引进外资2000万美元,第二笔资金于2026年3月15日前引进1000万美金。(材料:银行提供的FDI入账凭证、涉外收入申报单和出资证明书以及商务部根据企业主营业务内容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凭证,外资认定以省商务部纳统为准。) 4、本标的证载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用房。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5、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6、出租标的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7、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8、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9、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10、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 ||||
租期 | 8年 | ||||
有无免租期 | 有 | ||||
免租期时间 | 3个月 | ||||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 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已在**山-****点击查看监督局注册的外资企业(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章程等相关证明)。 2、意向承租方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点击查看.cn/】“信用**”【http://zscredit.****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挂牌期间查询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报名要求最终由出租方确认。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60.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产权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2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方式。 2、公告挂牌期:首次挂牌期限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3、首次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4、首次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进入延牌期。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余女士 | 电话 | 0580-****点击查看311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区千岛街道**路255****点击查看广场A座1007室 | 网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