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食品筹措采购结果公示(2024-JK22-W1125)(第1包)

副食品筹措采购结果公示(2024-JK22-W1125)(第1包)

广东****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5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立即监控

副食品筹措采购结果公示(****点击查看)(第1包)

【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31】

某部副食品筹措项目开标评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7日08:30

三、评标结果:

根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经13人评标专家组评议推荐,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01包:

第一名,****点击查看,报价折扣率87%;

第二名,****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1%;

第三名,新**央厨(****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6%;

第四名,昆****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报价折扣率89%;

第五名,**永辉彩食****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79%;

第六名,****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61%;

第七名,****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报价折扣率87%;

第八名,**优链****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3%;

第九名,****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6%;

预成交供应商:

第一名,****点击查看,报价折扣率87%;

第二名,****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1%;

第三名,新**央厨(****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6%;

02包:

第一名,****点击查看,报价折扣率77%

第二名,****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1%;

第三名,****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报价折扣率70%;

第四名,**永辉彩食****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76%;

第五名,昆****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报价折扣率89%;

第六名,**惠福****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78%;

第七名,****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0%;

第八名,**优链****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78%;

第九名,****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报价折扣率83%;

预成交供应商:

第一名,****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报价折扣率70%;

第二名,**永辉彩食****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76%;

第三名,昆****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报价折扣率89%;

03包:

第一名,**万****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0%;

第二名,****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0%;

第三名,昆****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报价折扣率89%;

第四名,**省****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0%,

第五名,**惠福****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7%;

第六名,****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2%;

第七名,****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0%;

第八名,**大白****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9%;

第九名,****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76%;

预成交供应商:

第一名,**万****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0%;

第二名,****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0%;

第三名,**省****点击查看公司,报价折扣率80%。

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间结束后,每包预成交供应商为中标人。

四、公示时间:2025年4月1日至4月3日。

五、质疑渠道:如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一次性向我单位提出质疑,我单位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答复。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提出质疑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七、发布平台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点击查看.cn/) 上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曹助理/郭助理

办公电话: 0516-****点击查看1680/0516-****点击查看1074

九、监督人

刘助理:0516-****点击查看1160

用户完整信息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