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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机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高****点击查看委员会
成交金额:叁拾叁万玖仟元整/1年(¥:339000.00元/1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机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期限两年(1+1)。合同每年一签,在项目年度验收合格且预算资金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梅苑路67号**河畔南区11幢101室,联系人:苏工,联系方式:159****点击查看353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 **市**区紫昱路1号
联系方式: 刘航宇 133****点击查看6290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梅苑路67号**河畔南区11幢101室
联系方式: 苏工 159****点击查看35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苏工
电 话: 159****点击查看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