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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背镇2025年公路路灯维护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中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中代理机构地址“**县星沙街****点击查看广场写字楼4楼403室”修改为“**县****点击查看广场一期12栋403室”。
2、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3.2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中标的名称“路灯”修改为“江背镇2025年公路路灯维护项目”。
3、原磋商文件中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补充“10.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工作目标②工作内容③工作计划④项目重难点分析);日常维护检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日常巡检方案②路灯维修、养护方案③周边环境保护④照明设施启闭时间管控);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突发情况处理(停电、特殊天气等)②应急响应时间③应急物资储备);故障处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路灯故障的处理及问题分析②故障处理人员培训方案③故障处理响应时间)。”
4、原磋商文件中第五章 磋商办法 5.4.2评分标准中“商务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项 | 详细描述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格式 |
商务评审 | 人员安排及相关设施配备 | 本项目拟派的项目人员配备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项目人员计3分,本项最高计9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提供项目增加人员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9.0000 | 客观 | 商务应答表 |
综合实力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本项最高计6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认证范围须和本项目相关,否则不计分。) | 6.0000 | 客观 | 商务应答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 | |
企业实力 | 供应商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5.0000 | 客观 | 商务应答表 |
修改为:
评审因素分类 | 评审项 | 详细描述 | 分值 | 客观/主观 | 关联格式 |
商务评审 | 人员安排 | 项目人员配备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名项目人员计2分,本项最高计 6分,未提供的不计分。(注:驾驶员提供有效期内机动车驾驶证B证或C证证书;安全员提供有效期内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电工提供有效期内高(低)压电工证。 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6.0000 | 客观 | 商务应答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 |
车辆配备 | 车辆配备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辆用于该项目的机械设备[高空作业车(最大提升高度不小于15米)、路灯巡查车、工具车(皮卡或小货车)]计2分,最多计6分。(提供供应商购买设备发票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6.0000 | 客观 | 商务应答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 | |
类似业绩 | 供应商自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的,每个计2分,本项最多计8分。 (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 | 8.0000 | 客观 | 商务应答表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06日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江背镇白石中路2号
联系方式:151****点击查看5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星沙街****点击查看广场写字楼4楼403室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011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查看
电话:181****点击查看0119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