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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事处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
品目 | 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9日 16:5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7月22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网上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点击查看5026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大光路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4****点击查看78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杨 |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事处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点击查看 采购项目的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22 14:3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事处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为100万元。
采购需求:
保障大光路街道工作日的早餐、午餐,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加班用餐,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或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磋商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承诺所从事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产品须满足《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电子公章,格式自拟。)
2.供应商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电子公章,格式自拟。)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7-22 14:3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时间:2025-07-22 14:30 (**时间)
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2.供应商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点击查看.cn)更正公告。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点击查看.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点击查看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区大光路99号
联系人:方盛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8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北路346号老学堂创意园58号楼9楼
联系人:张杨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5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杨
电话:025-****点击查看5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