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泾川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磋商事项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泾川县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磋商事项公告

发布于 2025-09-29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泾川县税务局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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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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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对“****点击查看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以磋商事项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文件编号:****点击查看

二、磋商内容:

****点击查看职工食堂所需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油、调料、蔬菜、肉蛋、副食、干货、冷冻产品)(具体采购要求详见磋商事项文件)。

三、项目预算:23万元

四、最高限价:95%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1个月纳税凭证(免税企业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点击查看.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定代表人);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所需资料原件需带至现场审核,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留存。

七、采购需求:

1.付款方式:配送任务完成,每个月开具相应票据,甲方核实票据并向供应商付款。

2.配送期限:2025年10月-2026年12月。

八、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 2025年10月5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

2.报名地点:**市**区兰雅亲河湾1号楼401室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需携带的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4.投标人报名成功后,我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九、磋商响应性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5时00分;

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15时00分;

3.开标地点:****点击查看办公室(**市**区兰雅亲河湾1号楼401室)

4.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事****点击查看总局****点击查看税务局(**)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查看

联 系 人:李玮

联系电话:0933-****点击查看210

地 址:**县**新区**东路115号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 系 人:贾志媛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1417

地 址:**市**区兰雅亲河湾1号楼401室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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