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闫集镇2025—2026学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乡镇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点击查看广场
中标(成交)金额:伍拾捌万元整(¥:5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蔬菜类▲、食用菌、水果、豆制品类、调味品、干货、花生米、小米、绿豆; 品牌(如有):禾木轩、锦明、**、卫鸿、盈收、卫鸿。 规格型号:满足需求 数量:****点击查看学校根据学生数据据实提供。 单价:食材****点击查看中心学校依据相****点击查看小组,在制定食谱前对本乡镇所需的食材进行询价后确定,并将食材单价告知中标供应企业确定供应食材单价。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点击查看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龙霄公园北侧;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193****点击查看111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点击查看中心校提出投诉。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闫集镇
联系方式:刘老师156****点击查看5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公司
地 址:**龙霄公园北侧
联系方式:193****点击查看11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193****点击查看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