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于2024年11月22日发布了物业管理服务需求公示,至2024年11月28日报名截止,期间共收到三家供应商递交的资料。于11月29日召开****点击查看评审小组工作会议,依据询价采购的相关原则,****点击查看小组综合评审,得出以下结论:三家供应商资质均符合要求,评审小组一致推荐:以价格低的优先采购,选取公司为“**市****点击查看公司”作为本次物业管理服务需求的供应商。
现通过微信公众号向全体干部职工及社会公示,欢迎全体干部职工及社会人士监督。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公章)向我单位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地址:****点击查看办公室。
质疑受理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3日(共计四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