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卫生院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

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中心卫生院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

发布于 2026-10-31
裕安****理院
联系人联系人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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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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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城南镇中河路附近杨家圩西71米

成交固定单价:医院职工及普通患者(含陪护人员):10元/人/餐;精神科患者:16元/人/天。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点击查看食堂经营承包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终止合同)。

服务标准:按要求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规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佛子岭中路振**河赋M大厦38栋A座9楼916-917室,联系电话:0564-****点击查看365、189****点击查看667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区苏埠镇燕京路141号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3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佛子岭中路振**河赋M大厦38栋A座9楼916-917室

联系方式:0564-****点击查看365、189****点击查看66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工

电 话:0564-****点击查看365、189****点击查看6670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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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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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1 个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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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保安服务, 中标 5次, 占比 62.5%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8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万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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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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