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广场区域商业及写字楼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公园路99号舜浦大厦2层B区2033室
中标金额:办公楼:按建筑面积5.00元/月
公寓式办公楼:按建筑面积2.60元/月
商铺:按建筑面积5.00元/月
车位:60.0元/月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点击查看广场区域商业及写字楼物业服务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广场区域商业及写字楼物业服务项目总占地面积41533.8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3410.01平方米,A1#综合楼59729.27平****点击查看酒店42811.96平方米,公寓式办公16908.31平方米),A2#办公33715.79平方米,A3#公寓式办公33116.33平方米,A4#公寓式办公33560.44平方米,商业25513.56平方米,开闭所470.39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700.47平方米,公厕101.71平方米。地上不计容面积10839.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677.24****点击查看酒店后勤6626.81平方米,车库及设备29047.73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183个(其中地上390个,地下79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856个(地上192个,地下664个),绿化率21.7%。注:****点击查看酒店入驻后是否需求做具体实施。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至业主大会成立。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大道与环湖西路交汇处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39****点击查看6000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小区3#一层营业房5号
联系人:范工
电 话:186****点击查看3349 邮 箱:****点击查看@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