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8日
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点击查看对2024****点击查看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第二区域)进行框架协议采购,2024年8月29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举行开、评标,2024年9月5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4年9月10日收到供应商针对包1一级晚籼米中标(成交)结果的质疑函,****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点击查看委员会核查后一致认定质疑事项成立。属于汇总错误中的政策功能价格计算错误,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重新评审的情形,并发现此情形在本项目中其它包的评审中存在相同的情况。本着发现错误即纠正,遵循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点击查看委员会建议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点击查看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中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财政部门。”采购人决****点击查看委员会重新评审。中标(成交)结果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24****点击查看学校(幼儿园)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第二区域)
2.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委托代理编号:****点击查看719-****点击查看0807-104
二、更正内容
原入围公告中
包1:一级晚籼米
包2:特制一级面粉
包3:菜籽油
包4:鸡蛋
包5:鲜猪肉
现更正为:
包1:一级晚籼米
包2:特制一级面粉
包3:菜籽油
包4:鸡蛋
包5:鲜猪肉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三、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城南区陶澍大道389号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0737-****点击查看032
邮编:413500
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东坪镇迎春路1735号
联系人:龚女士
电话:198****点击查看2898、0737-****点击查看880
邮编:413500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3.监管部门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财政局采购股
地址:**县东坪镇迎春路1668号
联系人:李股长
电话:0737-****点击查看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