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S2线9个车站9处智能寄存柜投放场地三年租赁权
3.44736 万元/年 | 出租面积出租面积9.576㎡。 |
2025-08-19 |
2025-08-25 |
**轨道交通S2线清东路站、旭阳路站、万岙站、柳市东站、**站、灵昆站、机场站、莘塍站、**站9个站点付费区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先生、叶女士|联系电话:0577-****点击查看5505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出租其他基本情况 | 名称 | 智能寄存柜投放场地 | ||
计量单位 | 处 | 所在地 | **轨道交通S2线清东路站、旭阳路站、万岙站、柳市东站、**站、灵昆站、机场站、莘塍站、**站9个站点付费区 | |
型号 | 无 | 数量 | 9.0000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权属依据为地字第审地(2017)00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33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地字第浙规证2013-****点击查看0002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为保证公开招租市场的公平、公正,维护各意向承租方合法权益。各意向承租方在参加租赁资产报名及竞价过程中,不得以承租权为要挟,向其他意向承租方索取或支付非法利益或报酬。如发现上述行为,出租方将取消本次招租活动,招租结果将不予以认定,****点击查看机关申请立案查处;查证属实的,违法意向承租方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仅限于招租费用、延期招租租金损失等)将保留追诉权利。 7、交易方式: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形式,实行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方。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3.44736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出租底价3.44736万元/年。租金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无递增。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第二、第三年租金于上一年租赁期限届满前一次性付清。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清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招租结****点击查看集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满后10个工作日内凭到账信息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标的物移交手续,租期按照合同约定之日起计算。 | 出租用途 | 智能寄存柜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最高报价为首年租金。租金无递增。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第二、第三年租金于上一年租赁期限届满前一次性付清。 2、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按照首年成交价的20%收取,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方,则该合格竞买方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作退还;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在不变更公告条件下,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1个周期。若**披露期内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竞价会时间另行通知;若**期结束仍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4、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物现场现状为准,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并承担费用;相关风险承租人参与竞价时请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张。 5、承租方须具备相关业务经营资质,合法合理使用本场地,依法办理有关手续,不得违法经营。 6、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场地转租他人,禁止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变相进行转租。 7、承租方必须在租赁场地范围内,做好卫生保洁及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场地用途,不得搭建违章建筑物。 8、承租方需按出租方的要求,进行合法经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影响环境的物品。 9、承租方负责做好场地安全及美化工作,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并****点击查看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要求。 10、本租赁物属国有资产,租赁期间如遇出租****点击查看政府行政行为、城市建设工程启动、拆迁、公共利益等,须无条件终止本租赁协议,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结算,租金余额、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11、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方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2、未尽事宜详见《租赁合同》。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须提供盖有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意向承租人未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负面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意向方须提供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689472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点击查看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8月19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8月25日下午5时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2025年8月25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1)报名、资产展示时间:2025年8月19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8月25日下午5时止(工作日)。 (2)咨询地点:**市杏花路200号****点击查看拍卖行。 (3)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4)咨询电话:0577-****点击查看5505、139****点击查看7850;出租方咨询电话:0577-****点击查看7166。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发布: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1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2025年8月26日起至2025年9月1日17时止,若**周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15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4、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8月27日10:00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8月27日11:00)。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陈先生、叶女士 | 电话 | 0577-****点击查看5505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点击查看.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点击查看 | 联系地址 | **市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 |
联系人 | 陈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点击查看5505 | |
手机 | 139****点击查看78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