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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省,**市
一、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2025年度汽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国有资金600000.00元;采购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
规模:采购包1招标内容为****点击查看2025年度汽车租赁服务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包1:****点击查看2025年度汽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600000.00元。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点击查看2025年度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响应供应商具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包括县际及以上包车客运,提供证书复印件,若国家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已办理报名登记并成功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起至2025年05月6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报名时间内,将登记资料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点击查看@163.com,(发送的邮件需压缩为一个文件发送,压缩文件须按以下格式命名:投标人单位全称+****点击查看2025年度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登记资料),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回复发送招标文件至投标人邮箱。
登记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证件等相关证明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开标的可不开授权委托书);
(3)响应供应商具有效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其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售价: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收款人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开户账号:80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13649)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7日15时00分(**时间)。
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至**市****点击查看广场五楼。(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六、开启时间及地点:
开启时间:2025年5月7日15 时00分(**时间)。
开启地点:**市****点击查看广场五楼。
七、其他: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3.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项目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已领取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在采购活动前3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函告采购代理机构。
5.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http://www.****点击查看.com/)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点击查看纪检监察部门。
九.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官山五路6号大院
联系方式:谭老师 0668-****点击查看0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点击查看广场五楼
联系方式:黎生 0668-****点击查看951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