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天津院宁波上海地区汽车租赁服务专有协议—20250613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天津院宁波上海地区汽车租赁服务专有协议—20250613

发布于 2025-06-13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院****点击查看地区汽车租赁服务专有协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

基本要求

备注

1

(**院****点击查看地区汽车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详见技术文件)

(2025.6)

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自有证明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6.13)至(2025.6.19)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点击查看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采办负责人:王郁炜021-****点击查看3343。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点击查看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业绩要求:2022 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汽车租赁服务验收业绩。

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合同复印件;2)合同所对应的汽车租赁服务验收单或结算发票;3****点击查看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供应商名称、服务验收单、结算单、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等。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与上述证明文件相同)。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 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 个有效业绩。

服务商需满足以下要求: 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自拟承诺函)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提供海油外业绩:合同、发票、发票验证截图); 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注册资本****点击查看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三方网站(包括但不 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 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服务商实缴注册资金要求:应答人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应答时需提应答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中海油****点击查看中心

2025.6.15

2025年06月13日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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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_514673723_3265023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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