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运输无人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5-JKGEZY-F3003)

大型运输无人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5-JKGEZY-F3003)

发布于 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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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3-13】

大型运输无人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示

为充分了解市场**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我部拟按照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大型运输无人机租赁服务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广大供应商可对技术、商务要求,资格条件的完整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合理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问题,欢迎广大供应商予以反馈。

本项目为应急采购项目,将依据应急采购相关法规组织实施。

一、项目名称:大型运输无人机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二、公示时限:本意向公示期限为 3 月 13 日至 3 月 21 日

三、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固定翼运输无人机

3架

华东地 区

自4月中下旬进场至10月下旬结束,每架飞机每月组织不少于2架次实飞实投,每架飞机累计不少于14架次(具体次数视情况而定)

2

旋翼运输无人机

3架

自4月上旬进场至10月底结束,每架飞机每月组织不少于2架次飞行(一次前送与返航为1架次),每架飞机累计不少于14架次(具体次数视情况而定)

1.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

(2)中标后,供应商与我方签订保密协议。

2.技术要求

因本****点击查看部队信息,需指定专人现场领取,并现场签订保密承诺责任书。

3.商务要求

(1)结算方式

本项目分阶段支付合同款。完成飞机全部参数试飞试投验证后,且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参数条件,每月完成任务后,支付中标价的7%,总进度支付至49%;剩余部分审价后支付。为规避价格虚高风险隐患,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应急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军后采〔2021〕546号)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应急采购项目实施时,对价格差异较大的项目,任务完成组织审价后确定最终结算金额。当审价金额高于中标金额时,以中标金额结算;当审价金额低于中标金额时,以审价金额结算。

(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合同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发生违反约定情形的,我部在任务结束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全额退回。

因本****点击查看部队信息,需指定专人现场领取,并现场签订保密承诺责任书。

4.服务质量

1.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无故不组织无人机和配套技术团队到达指定任务地域的,或任务中途无故退出的,履约保证金全额扣除、不予退还;

2.签订合同后,供应商未按我部要求的时间组织无人机和配套技术团队到达指定任务地域的,应向我部赔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5%扣减,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50%;

3.首次试飞时,我部将依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技术参数(我部采购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设置飞行条件,组织试飞验证;当供应商运输无人机实践验证技术性能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低于供应商投标文件时,我部有权不予结算,并保留向上级申请给予供应商列入军队采购网不良记录名单的处罚权利;

4.任务过程中,因人为操作失误、装备技术故障、飞行准备不充分引发安全问题的,我部有权不予结算,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任务过程中,如供应商飞机在共计N个场次飞行任务中,某场次未完成飞行计划的,需额外免费飞行补足场次,或每场次扣减合同总金额的1/N作为违约金。(注:飞行计划,指我部明确的无人机飞行的时间、航线、里程、载荷、装卸载作业等,下同。)

4.申领地点:**省**市**区(具体地点电话咨询)

5.申领时间:2025年 3 月 13 日至2025年 3 月 21 日

6.申领方式: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申领技术参数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申领文件前近3个月内(不含申领文件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请于公示期间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时间段申领及反馈。

四、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建议反馈表》(详见附件)采取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便于我部进一步调整需求参数。

2.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受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予书面回复。

3.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电话若未及时接听请以短信方式留言,避免遗漏)

联系人:仇先生

电 话:0712-****点击查看144、153****点击查看0449

附件:1.大型运输无人机租赁采购项目技术、商务要求(线下申领);

2.意见建议反馈表。

用户完整信息
附件(1)
附件1 (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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