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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监督所)(北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监督所)(北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首控城市****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95000元/年
成交地址:**省**市**区佳山乡九华东路1222号**天成21-102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承担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收费*100%(按27个月合同总额),保底收费3000元。
2.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6581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路中段建管大厦十四楼 联系电话:0555-****点击查看29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人联系人:夏海银 电话:0555 ****点击查看722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路中段建管大厦十四楼
本项目联系人:王玮 电话:0555-****点击查看295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