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第二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寿宁县第二中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4-08-10

招标详情

寿宁县第二中学
联系人联系人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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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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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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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9日 15: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0日至2024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省**市蕉**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30日 09:30
开标地点 **省**市蕉**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点击查看)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毛
项目联系电话 0593-****点击查看276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县斜滩镇龙洋街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清兴 188****点击查看3577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省**市蕉**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毛 0593-****点击查看276
附件:
附件1 购买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市蕉**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点击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品目号预算

数量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投标保证金

1

1-1

****点击查看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0

1项

餐饮业

0

0

1000

简要服务要求:****点击查看为全校师生提供高品质的餐饮保障,现面向社会引进有实力且符合本项目食堂规模的餐饮企业。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选择具有最佳性能价格比的服务前来投标,以充分显示投标人的竞争实力。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委托经营管理期为三年(1+1+1模式),即合同有效期为1年(具体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并且正式进场服务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视中标人履约和师生满意度等因素,由采购人确定是否续约下一年合同。(合同的续签条件:以中标人上一年度的每个月考核总分/12个月所得的平均分为依据,平均分未达80分(不含)的采购人有权不予以续签,采购合同终止。采购人对此不承担责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1

单位授权书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点击查看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9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点击查看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10

联合体协议(若有)

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0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蕉**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点击查看)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 (1)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选择现场报名的,应委派授权代表(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是****点击查看公司报名,则无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负责人身****点击查看公司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2)报名期限内(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选择邮件报名的,须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电汇、银行转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采购公告所附的指定账户中,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将汇款凭证及《购买文件登记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点击查看电子信箱(****点击查看@163.com),并致电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报名成功与否。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省**市蕉**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点击查看)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本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点“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修改为“参考《****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后适用于本项目。

2、特定条件:

明细

描述

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地方多证合一的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并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账户信息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福宁支行

银行账号:3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000332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斜滩镇龙洋街3号

联系方式:黄清兴 188****点击查看3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蕉**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小毛 0593-****点击查看2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毛

电 话: 0593-****点击查看276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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