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书颂﹒襄阳好风日”湖北省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竞争性磋商公告

“诗书颂﹒襄阳好风日”湖北省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5-05-08

招标详情

襄阳市展览馆(市美术馆
联系人联系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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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2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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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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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书颂﹒**好风日”**省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8

项目概况:

“诗书颂﹒**好风日”**省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市**区檀溪路山水华府双子星B座7楼017室),下同)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5月21日14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00/00

3、项目名称:“诗书颂﹒**好风日”**省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5(万元)

6、最高限价:55(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一家服务机构,为“‘诗书颂﹒**好风日’**省第十届书法篆刻作品展”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策划对接、组织创作、征集评审、装裱装框、运输保险、布展、开幕式舞台搭建、大型展厅租赁、展厅专业化整修、专业设备租赁、海报标识设计制作、安保、专业耗材、采风写生、交通食宿、宣传推广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全部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的要求,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中标后可以自愿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https://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及“政府采购网”公告发布之日后网页查询截图。(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09日至2025年05月15日,每天09:00至11:30,14:3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查看(**市**区檀溪路山水华府双子星B座7楼017室)

3、方式:

现场发售;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报名登记表(附表一)(若为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登记表(附表一)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1日14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14点30分(**时间)

3、地点:****点击查看(**市**区檀溪路山水华府双子星B座7楼017室)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5月21日14点30分(**时间)

2、地点:****点击查看(**市**区檀溪路山水华府双子星B座7楼0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在整个**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点击查看旅游局官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市美术馆、****点击查看画院)

地 址:**省**市**区南街102号

联系方式:0710-****点击查看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檀溪路山水华府双子星B座7楼017室

联系方式:199****点击查看3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99****点击查看3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