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传媒金大地公馆7栋103号商铺租赁交易公告

新安传媒金大地公馆7栋103号商铺租赁交易公告

发布于 2024-08-12

招标详情

新安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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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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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招标3次,合作供应商2个,潜在供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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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金大地公馆7栋103号商铺租赁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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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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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监管部门

****点击查看党政办

0551-****点击查看9378

公告及竞价期限

1、公告期:2024年 8 月 12 日9:00始至2024年 8 月 21 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4年 8 月 12 日9:00始至2024年 8 月 22 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

所在层数

结构

建筑面积(㎡)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标的一

金大地公馆7栋103号商铺

2层

钢筋混凝土

307.66

5

30

3

1、标的坐落位置:**区**路与**路交汇处西南角金大地公馆 。

2、标的权属情况: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每 3 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前两年无递增,从第三年开始递增,第三年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四年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4%,第五年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先付后使用,本项目给予免租金装修期 2个月(租期外) 。

2、履约保证金为首年3个月租金总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1、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美容美发。

2、承租人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律规定外,均可参与报名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及竞价。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及与他人**经营。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七)《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八)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出具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须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备案手续。

(九)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

(十)特别说明:前租户享受优先租赁权。

十一

承租人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项目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项目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2、同等价格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十二

交易主体库登记

意向承租人须完成交易主体库登记申请方可参与本项目登记。具体方式如下:

意向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凭借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签发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直接登****点击查看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om/TPBidder )。参考手册下载-产权交易-产权竞价类项目竞买人操作手册。

十三

交易保证金支付与处置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点击查看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om/TPBidder )。

2、点击左上角“招标公告”-“产权”-》选择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同意“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提交“竞买申请书”-》点击“生成子账号”按钮,-》须通过基本户以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点击“保证金查询”-》点击“缴纳查询”查看保证金支付状态。若显示“支付0”等字样,可点击查询按键刷新支付状态。若刷新后保证金支付状态仍显示“支付0”的,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前及时联系技术电话支持(0551-****点击查看3673、****点击查看980000)进行反馈。

3、竞价结束后,承租人及其他意向承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不计息)。

4、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缴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2)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3)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5)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定《房屋租赁合同》的。

十四

竞价程序

1、登录:完成主体库登记的意向承租人,直接登****点击查看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om/TPBidder)进行竞价。

2、本项目竞价阶梯2000元每年或其整数倍。

重要提示:请使用IE1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竞价系统,否则可能导致异常。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人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报价,在延时竞价期内及时报价。

十五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点击查看花园大道365号**卓**A2座;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承租人为企业的须派专人携****点击查看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承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十六

异议方式

若对成交公告有异议,可自成交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花园大道365号**卓**A2座,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101。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为公告发布截止前五个工作日。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十七

交易服务费收取

按第一年实际月租金10%的标准向承租人收取。单笔单向服务费不低于500元。

十八

其他说明

1、意向承租人可在公告截止之前工作时间内至****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处查阅委托方****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上述材料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2、任何要求澄清招标公告的意向承租人,均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逾期递交的澄清文件不予受理。

3、****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www.****点击查看.com/),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在公告截止时间前,****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可以视具体情况,**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十九

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201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673;****点击查看花园大道365号**卓**A2座)

技术支持

177****点击查看9027

****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房屋委托方(甲方):****点击查看

房屋承租方(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市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地址、面积、用途

1、房屋座落于 ;

间 数 ;

建筑面积 m2;

租赁用途 美容美发店。

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租赁用途及《**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并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租赁用途的营业执照,乙方必须按照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使用本租赁房屋,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租赁用途。否则造成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甲方按房屋现状交付乙方,乙方确认已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对租赁房屋进行了实地踏勘,同意按现状接收房屋。

第二条:租赁期限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伍年整。租金前两年无递增,从第三年开始递增,第三年在第二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第四年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递增4%,第五年在第四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先付后使用。

甲方给予乙方两个月免租金装修期。时间为:

第一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履约保证金

房屋履约保证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即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乙方应在 合同签订之前 将履约保证金交付给甲方。如乙方承租期间无违约情况发生,该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后退还乙方(不计息);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则违约金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合同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及时结清承租期间应承担的租金及各项费用(含违约金),否则此类款项将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第四条:房屋租金、交纳方式、交纳时间

(一)租期内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其中:

合同期第一年(自 年 月 日起)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合同期第二年(自 年 月 日起)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即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合同第三年(自 年 月 日起)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即增加¥ 元/年,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月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合同期第四年(自 年 月 日起)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4%,即增加¥ 元/年,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月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合同期第五年(自 年 月 日起)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即增加¥ 元/年,年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月租金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以上价格含税。

(二)乙方将租金缴至甲方指定的账号,转账支付。合同期内如甲方需要变更租金结算账户,应及时将变更后的账户书面通知乙方。

附:

甲方转款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号:

乙方开票信息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开户银行: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三)合同约定:租金每 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以后每期租金应在下一个使用期开始10日前向甲方支付。

(四)乙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前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房屋交付

1、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及首期3个月租金后,应于7个工作日内将租赁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甲方有权拒绝交付房屋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原因推迟交房,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的顺延,实际租期保持不变。

3、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4、原承租人行使优先租赁权并竞标成功后,可直接继续使用房屋,并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安全正常使用状态。

第六条:房屋收回

1、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10日内无条件将房屋归还甲方。

2、乙方交还房屋时应保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租赁期内乙方添置的可移动的物品可自行收回,但对于装修、装潢以及改造后不可移动的建筑和设施设备,须按照当时的状况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3、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甲乙双方现场验收交接后在《租赁房屋现场交接清单》上签字,甲方收回房屋。

第七条:装修改造

1.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附属设施主体结构交付时处于安全适用状态,房屋主体结构由甲方负责维修,其他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属于甲方维修范围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也可委托乙方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属于乙方维修范围的,乙方也应在发现后十日内组织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阻拦甲方维修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安全管理由乙方负责,因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的,所需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房屋进行装修前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装修中应确保不会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并不得破坏或改变甲方与相临产权人的产权界限,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引起的产权纠纷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监督装修施工过程,并有权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

3、如乙方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升级的,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改造升级的施工由乙方负责,所需各项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施改造升级后不可移动的部分应在租赁结束后完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

4、在房屋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乙方必须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进行房屋装修或设施改造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及经济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乙方应在甲方监督下恢复原状,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按期向乙方收取房屋租金并出具收款票据。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办理经营证照所需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3、甲方按现状提供租赁房屋现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供乙方使用,但不承担合同期内此类设备的检测、维修、使用、监管等义务,租赁期内此类设备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以出售、赠与、互易、出资、或其他方式全部或部分变更租赁房屋的产权,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5、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无产权纠纷,如有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如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经营项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办妥相关环评、消防备案及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及承担各项费用,租赁期间该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卫生费、电话(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等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负责合同履行期内房屋及附属设备日常维护维修及管理、安全、消防、门前三包等事项并承担产生的相应费用。

4、乙方负责房屋附属设施、设备使用期间的安全检测、维护保养、故障维修等事宜,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对设施、设备使用不当或监管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照消防部门要求配备齐全并及时更新消防设施设备,应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甲方及上级部门对租赁房屋内安全消防设施进行工作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应及时整改。

6、如房屋主体结构需要维修、维护,乙方须书面告之甲方。乙方在日常经营时应协调好与****点击查看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得损害甲方的权益。

7、租赁期内如甲方出售房屋产权,则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按乙方实际承租时间结算租金及各项费用,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进行任何经济补偿,如果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对于房屋的装修部分进行专项经济补偿,则该项装修补偿款为乙方所得: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房屋所在地段整体性商业开发等需要拆除该房屋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

4、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责令乙方限期清场搬离,此类情形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不进行任何补偿:

1、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2、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分租的。

2、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拾伍日的。

3、欠缴各项费用达人民币 元(大写: 元 )的。

4、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变动、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产权界限。

5、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6、因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处理好邻里关系导致甲方被投诉、起诉或陷入其他争议、纠纷的,以及有其他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叁拾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则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

2、如因该房屋的产权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评估损失并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十条第二款所列出行为之一的,应承担违约及全部赔偿责任,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或在施工中破坏房屋结构、附属设施设备、擅自更改产权界限、增加非必要设施或结构的,甲方除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外,乙方还须对损坏部分和多余部分进行维修复原(包括不仅限于隔断、设施拆除,墙体、门窗恢复等)。

3、租赁期内,乙方因单方面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叁拾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首年三个月租金总和。

4、租赁期内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除须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 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标准,即 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租赁到期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按约定 时间清场并返还甲方房屋的,除须补交延迟交房时间段内的租金外,每逾期一天,应按 本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标准,即 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承租期内发生的违约金均直接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缴纳。

第十三条:乙方接收房屋后,该处租赁房屋、附属设施及所存放物品的全部安全及消防责任均由乙方完全承担。租期内如果发生因乙方经营违反安全消防规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安全管理混乱且不予整改的、或对于突发安全消防事件处置操作失当而造成经济财产损失的,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行为,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及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2种方式处理: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2、****点击查看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注合同签订日期)、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点: **市 。

本合同一式 2 份,其中甲方执 1 份,乙方执 1份。

委托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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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3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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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21.7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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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较弱
核心业务: 租赁服务, 中标 2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1 次, 占比 5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32.0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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