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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超市租赁 | ||||||
委托方 | ****点击查看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公告及竞价期限 | 1.公告期:2025年8月8日始至2025年8月22日9:00止。 2.竞价时间:2025年8月22日上午9:01。 3、竞价地点:线上竞价 | ||||||
一、出租标的情况 | |||||||
租赁标的 | 所在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底价(万元/年)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超市 | 1 | 框架 | 约35 | 1 | 5.0728 | 2 | |
1、 标的坐落位置:****点击查看**校区内(**市黄麓镇烔中路)。 2、 标的权属情况:标的房屋无房产证,无土地证。租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权属证明和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3、 上述资产租赁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了皖致通评报字(2025)0703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0728万元/年,资产评估结果已备案。 4、标的其他情况说明:房屋交付后,房屋的水、电、燃气、网络等设施设备的安装、维修与维护由承租人负责,租期届满时,承租人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预计2025年**校区在校师生人数约为450人,在校师生人数受到中考生人数、教育**配置及招生、考试政策等因素的影响,投标人需自行考虑人数变化风险,学校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 |||||||
房屋租赁用途要求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出****点击查看超市,经营范围须包含文化学习用品、生活用品、日用百货、体育用品、定型包装小食品、水果;禁止售卖现场制作加工的食品、香烟、酒精类饮品、易燃易爆、高盐高糖商品及违反出租方相关规定、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及国家规定的违禁商品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禁止售卖的商品;承租方不得改变性质经营,总利润率不能超5%。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内,承租方须服从出租方管理,并遵守以下规定: (1)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仅限于“校园一卡通”消费,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时整改并按照1000元/次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2)承租方在店铺外设置广告、宣传标牌应符合出租方要求,承租方不得私自出店占道经营,不得在现有场所范围外经营或建违章建筑。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时整改并按照1000元/次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3)承租方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所有垃圾应送到出租方指定的地点,垃圾日产日清。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时整改并按照200元/次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4)承租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法律规定及出租方相关规定,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出租方定期检查,对所提供服务实行“三包”,假一罚十;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要求限时整改并按照500元/次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5)在开展经营活动之前,承租方须将标的内所有工作人员与承租方的隶属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入职登记表、工作证、劳动合同等)提交至出租方相关部门进行备案,从业人员需办理健康证。在租赁期内,若工作人员发生变动,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并进行备案。若出租标的内工作人员与承租方不存在隶属关系,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按照1000元/次的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 因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的,承租方应在履约保证金扣除次月补齐所扣金额。出租方要求整改超过三次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由此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 3.租赁期内,承租方须确保学习用品、生活用品、日用百货的正常供应,所经营的所有****点击查看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点击查看政府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并在商品旁醒目位置明码标价,出售商品价格不得****点击查看超市同类商品的价格(特价商品除外),并保证商品质量、品种满足师生需求。承租方确定营业时间****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扰乱出租**常教育教学活动与师生生活秩序。暑假、寒假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决定。 4.《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要求:出租期限1年。每月出租方对承租方进行考核,月考核结果为80分以下,或年度平均月考核结果为80分以下,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考核标准详见公告附件2—****点击查看生活超市综合考核表)。 5.****点击查看学校有权对承租方经营的商品价格、财务进行定期审计与不定期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成本、利润等关键财务指标。承租方需确保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数据,并配合监管工作。若发现承租方存在财务不实或违规行为,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 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或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7.服从学校房屋租赁使用的其他管理要求。 | ||||||
价款支付 | 1.租金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 2.履约保证金为前六个月实际租金之和,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前提交,合同终止且无承租人责任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 ||||||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 |||||||
1.竞价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竞价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点击查看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竞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不接受联合体。 | |||||||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 |||||||
1. 报名地点:线上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22日 | |||||||
四、租赁条件 | |||||||
1.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及工程条件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 3.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4.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前三包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改造时,装修、改造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改造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对房屋以及各种设施设备使用管理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设备受损,承租方要原样修复或按价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8.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内承租方要求提前退租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9.《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改造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7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1—《房屋租赁合同》。 | |||||||
五、踏勘现场 | |||||||
意向承租人需要踏勘现场的,请于2025年 8 月15日上午8:30至11:00联系现场踏勘负责人,由负责人统一组织踏勘,其余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竞价日前一天)意向承租人可自行踏勘,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六、竞价方式 | |||||||
1.本次竞价采取最高总价成交方式。本项目按照总价进行报价,所报总价不得低于评估总价,总价高者得。 2.竞价保证金:本项目竞价保证金2万元。 3.本次竞价公告在****点击查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qczx.****点击查看.com/)进行发布。****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https://qczx.****点击查看.com/),该公告内容为竞价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受让方具有约束力。意向受让方应主动上网查询。****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不承担意向受让方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4.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或代理机构****点击查看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5.未尽事宜,由****点击查看和代理机构****点击查看负责解释。 | |||||||
七、竞价后相关程序 | |||||||
1.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人缴纳交易服务费后联系受托方****点击查看领取成交确认书(中标通知书)。 2.交易服务费收取: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10%,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3.合同签订:受让方应于成交确认书(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不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 |||||||
八、联系方式 | |||||||
现场踏勘负责人 | 联系人:靳安翔,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9959 | ||||||
项目负责人 | 委托方:****点击查看 ,联系人:靳老师,联系电话:180****点击查看9959 受托方:****点击查看,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098 | ||||||
本项目意向受让方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点击查看和****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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