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二、 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4日
七、 预算总金额: ****点击查看00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本次采购项目****点击查看委员会认为履约存在风险,****点击查看委员会一致决定予以废标,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若因采购文件违反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履约存在风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据此依法决定是否废标。 ;标项2:本次采购项目****点击查看委员会认为履约存在风险,****点击查看委员会一致决定予以废标,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若因采购文件违反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履约存在风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据此依法决定是否废标。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李忆兵,夏永琴,刘瑛,何红梅,杜东昇(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李美惠,李娟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98-****点击查看120
传真:
地址:****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点击查看广场(**华凌二期12-2-112室)
2、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褚警官
联系电话:0908-****点击查看264
传真:
地址:****点击查看市帕米尔路东76号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