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11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点击查看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于2025年8月4日组织了开、评标工作;2025年8月5日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并同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向中标人****点击查看发放了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中标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且履约保证金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截至2025年8月15日,我单位仍未收到****点击查看缴纳履约保证金相关凭证。
依据招标文件30.5条规定,“投标人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本项目评标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经我校研究决定,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2025-08-17
三、其他补充事宜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点击查看9058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县城南**水杉大道南侧
联系人:王宇彦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3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县众兴街道**现代**门西侧
联系人:陈红娟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3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红娟
电话:138****点击查看3570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