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宣州区)(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宣城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宣州区)(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8-20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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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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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叠嶂路84号

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项目名称

**省**市和**市长江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区)(一标段)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

2025年8月18日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皖山路199号悦澜雅苑3幢901室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6800.00元

工期:约5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3.15分

项目负责人:李海霞

相关证书名称:林业工程师

证书编号:37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17002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县2020年松树打孔注药服务采购项目

企业业绩:1、**县2020-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第一包);2、**县2021-2022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第一包;3、**县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打孔注药项目第一包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省友林****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市雍景湾商业办公楼三层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7096.77元

工期:约5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0.87分

项目负责人:高鹏

相关证书名称:林业高级工程师

证书编号:****点击查看103B175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2023****点击查看林场森林抚育项目

企业业绩:1、**市2022年国家储备林项目--****点击查看林场森林抚育项目;2、**县2023年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3、**县水土保持与生态修复(齐云山镇退化林修复)采购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榕航****点击查看公司

地址:**省**市**区航城街道**一路9号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2087.00元

工期:约51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0.53分

项目负责人:周良标

相关证书名称:园林绿化工程师

证书编号:闽特z109-07760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

投标资格业绩:**市**区亭江镇白眉村2021年造林项目

企业业绩:1、漳湾镇上塘村一重山植树造林及改造提升植苗造林项目;

2、华润**100MW光伏复合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草原恢复植被和林

业生产条件EPC总承包工程;3、闽江沿岸石潭溪区域生态修复植树绿化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新鸿业生态****点击查看公司,未按招标文件答疑要求提供报价清单,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5年8月20日-2025年8月25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51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9012。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点击查看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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