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宾馆宴宾楼租赁评估服务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平凉宾馆宴宾楼租赁评估服务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7-03

招标详情

甘肃省平凉宾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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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9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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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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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馆宴宾楼租赁评估服务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宾馆宴宾楼租赁评估服务
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交易编号 2025-032
采购方式 公开 资金来源
联系人 史玲 联系电话 181****点击查看1033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3 15: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04 15: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7-04 15: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7-04 17: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宾馆宴宾楼租赁评估服务001 2025-032 服务类 7000.0

公告内容

**宾馆宴宾楼租赁评估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点击查看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的有关规定,****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点击查看宾馆宴宾楼租赁评估服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各投标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宾馆宴宾楼租赁评估服务。

3.采购内容:宴宾楼租赁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4.招标控制价:7000元。(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财务****点击查看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点击查看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通知书证明材料;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期(须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企业查询结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点击查看.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竞价时间

1.投标人请于2025年7月3日15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4日15时00分00秒登****点击查看**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投标报名并上传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2.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4日15时00分,响应文件上传结束后,择优推荐不少于三家投标人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3.竞价时间:2025年7月4日15时00分至2025年7月4日17时00分参加在线竞价。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未按要求报价者视为无效报价。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点击查看**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2.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2)参与竞标的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响应文件及报价清单 (纸质版1份,电子U盘1份)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造成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西大街86号

联 系 人:魏金元

电 话:138****点击查看5199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南环路康居园小区七号门店

联 系 人:史 玲

电 话:0933-****点击查看217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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