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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供应商遴选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0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0
合同包保证金金额(元):2000.00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猪肉类 | 否 | 1(批) | / | 2000 |
2 | 2-1 | 副食品类 | 否 | 1(批) | / | 2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①****点击查看公司须在**市区内(**除外)及****点击查看、南屿,有固定营业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②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需为:自营或代理的产品并在**市区有专营门店或批发、仓储网点且有实时售卖价格标签或价格公布栏。(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点击查看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特定条件:
①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资格承诺函: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合同包2: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①****点击查看公司须在**市区内(**除外)及****点击查看、南屿,有固定营业场所。(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拥有可在网上对社会公开发布的自营一站式线上平台,且该平台必须是通用性的、面向广大社会公众开放运营的常规线上平台。投标人需提供平台界面截图作为证明,所提供的平台应具备选购、下单、配送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同时,其网上食材品种齐全、分类清楚,能满足食堂日常订购需求和采购人要求增加供应品种。若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平台属于专门针对单位定制的情况,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点击查看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特定条件:
①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可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资格承诺函: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09日至2025年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镇工业路东侧、福三**侧**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0#楼9层26-28办公;
方式:线上下载,符合本项目食堂主副食品配送资质的投标人,需携带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的资格评审材料(详见遴选文件第一章),至****点击查看办理报名登记。
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遴选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开标时间:详见遴选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地点:**省**市**区**镇工业路东侧、福三**侧**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0#楼9层26-28办公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账户、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银行账号:****点击查看41600
2.招标信息发布媒体
(1)****点击查看官网,网址http://nynct.****点击查看.cn/;
(2)**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点击查看.com)。
3.****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华林路123号
联系方式:苏女士/0591-****点击查看7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镇工业路东侧、福三**侧**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三期)S10#楼9层26-28办公
联系方式:林工/0591-****点击查看7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0591-****点击查看7687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