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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新庄校区学生食堂经营方公开遴选(标段一至标段七)经营方公开遴选项目,****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确定预成交经营方,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预成交经营方 |
****点击查看新庄校区二食堂二楼经营方公开遴选-标段一 | ****点击查看 | **中膳****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新庄校区二食堂三楼经营方公开遴选-标段二 | N0117FCZZ240830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新庄校区一食堂一楼(水杉园)经营方公开遴选-标段三 | N0117FCZZ240831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新庄校区一食堂三楼经营方公开遴选-标段四 | N0117FCZZ240834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餐厅经营方公开遴选-标段五 | N0117FCZZ240835 | **好****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餐厅经营方公开遴选-标段六 | N0117FCZZ240832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新庄校区二食堂一楼特色风味窗口经营方公开遴选-标段七 | N0117FCZZ240833 | **律食****点击查看公司 |
公示期: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7月31日(三工作日)
质疑投诉电话:****点击查看 朱老师 138****点击查看1892
****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 赵经理 025-****点击查看3372
质疑应当由参加评审的意向经营方在公示期内提出,并书面提交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和证明材料。现场方式提交的,以收到时间为准;邮递方式提交的,以材料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意向经营方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