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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弱电信息化系统维保服务
项目地址:**县沿口镇迎宾大道114号
预算金额:1.68万元
最高限价:1.68万元
二、项目服务范围
对院机关办公大楼、各基层法庭的信息系统进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门禁系统(电梯门禁、出入口门禁等);视频会议系统(二楼大会议室、四楼党组会议、会议扩声集成系统等);网络系统(路由器、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防火墙、服务器等内部网络);监控系统(存储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网络摄像头、拼接屏等);LED系统(全彩LED显示屏、会标LED显示屏);信息系统中其它各类办公办案设备。
包含应急响应服务及设备巡检服务;提供信息系统及其基础网络优化升级与维护服务,根据使用需求变更业务配置。
三、项目维保要求
1、维保方式为驻场维护(具体要求见第四大点)。供应商派驻人员应服从安排,做好随时加班的准备,派驻人员须具备熟练解决计算机(国产、非国产)、打印机(国产、非国产)、复印机(国产、非国产)、服务器、监控系统(存储服务器、平台服务器、监控联动,解码器)、网络系统(防火墙、出口路由器、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接入交换机、三层核心架构)、门禁系统(人脸识别门禁、电梯门禁等)法警安保系统等故障的专业技能。采购人将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派驻人员,如更换派驻人员后仍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支付当月维保费用。
2、供应商应具备弱电及信息化系统设备安装调试维护能力,能熟练进行设备维护和排除各种信息系统故障;为确保供应商具有解决国产设备问题的专业能力,供应商技术人员中需至少1人具备国产系统(统信或**系统)软件调试能力并取得工程师认证证书。
3、供应商应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临时维护和维修事务,维修或更换软硬件应经过采购人同意,同时不得泄露采购人任何资料,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四、项目驻场方式及相关要求
派驻人员1名,驻场时间为法定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每日驻场半天,由采购人决定每天的具体驻场时间(上午或下午),若非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因特殊情况需供应商到场解决问题的,供应商应积极配合。
派驻人员维护需准时,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10分钟内做出响应,若因供应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响应,造成损失需由供应商承担。
五、项目服务期: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因本服务项目内容相对固定性、连续性强,在价格不变和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在服务期满后可再续签不超过2年履行期限的服务合同(上一年度服务需考核合格)。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注册地为**县辖区内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提供相关佐证加盖鲜章)。
七、报名及投标文件送达相关事宜
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24年7月29日上午9时30分到****点击查看405会议室参加询价活动,并请携带报价表及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
八、供应商的确定及合同签订
采购人将公开审查投标单位资格条件和投标报价,并从投标单位资格和投标报价均合格的单位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本项目一名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后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项目合同,如维保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将被视为虚假响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并对该供应商实行信用惩戒(六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的弱电信息化相关项目)。同时,采购人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递补,以此重新确定维保供应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省****点击查看官方网站(scssfw.****点击查看.cn)。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县迎宾大道114号
联系人:陈志勇
电 话:138****点击查看1568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