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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金波校区1号学生食堂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金波校区1号学生食堂项目已由**回族****点击查看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点击查看金波校区1号学生食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或超长期特别国债9996万元,其余资金由****点击查看多渠道筹措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建设地点:位于****点击查看金波校区南侧。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学生食堂1栋,占地面积15.23亩,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其中地上4层,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主要设置就餐区、厨房、食品加工区、食品库房及设备用房等。同步建设铺装硬化、照明、绿化、管网等配套设施。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本,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内完成各专业全部施工图设计(不得出现二次深化的内容),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设计,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包括图纸扫描及上传,同时配合施工阶段设计服务、竣工验收等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4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5.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管理。
5.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24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市**区****点击查看路489号
联系人:魏泰邦
联系方式:0951-****点击查看50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点击查看**商务中心C座602、603室
联系人:张鑫 张倩 何晓静 马文杰 林艳 佟媛媛 马维明 余肖娜
联系电话:0951-****点击查看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