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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物资储备局、****点击查看财政厅委托,****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承担本次省级储备菜籽油竞价销售交易会组织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地点
1、交易时间:2025年9月26日上午11:50
2、报到时间:交易开始之前
3、现场交易地点:**省**市**路319号良苑大厦三楼交易大厅,参加交易的会员企业也可以通过网上交易平台直接参加交易。
二、交易数量与质量
本次计划销售2023年产菜籽油17500吨, 本次交易会不提供样品,质量以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出具的出库质检报告为依据。有意向参与的会员须提前赴实际存储库点查看标的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未赴现场看样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
买方要严格遵守国家《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规范》(GB/T 30354-2013)规定,严格执行《****点击查看储备局****点击查看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储存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粮仓〔2025〕2025号)要求。
卖方承储库点应如实告知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实际承储库点周边的道路状况及车辆载重要求等情况。成交出库过程中产生的标的质量纠纷,可申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协调处理,必要时可委托有资质的粮油质检机构,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规定做好纠纷标的的质量检验工作。
看样联系人详见清单。
三、交易资格与资金
参加交易的买方(以下简称“交易客户”)必须是国内具有油脂经营资格的企业,近三年内在**省政策性食用植物油脂购销和交割过程中没有发生质量、计量等违规行为,且在以往交易中无“围标”“串标”“转圈油”情况。
原**政策性粮食交易统一平台的会员无需再进行报到,持原会员号和密码并交纳保证金后即可参加交易。
未注册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需按中国粮食网公布所需报名资料(点此查看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报名取得会员号和密码后方可参加交易。
)到****省级储备粮储存库点(包括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不允许直接或间接购买本库储存的粮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情况:1.买方企业与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为同一法人;2.买方企业与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隶属为同一上级单位;3.买方企业与承贷库和实际储存库点存在股权关系等。
参加交易的会员须预交保证金55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5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500元/吨),竞价交易会前一个工作日必须汇至****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并注明“**省省级储备油交易保证金”。请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绑定的账户,避免资金无法到账,影响参与交易。
收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1、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市**路支行
账 号:2033 4140 0101 0000 ****点击查看831
2、开户银行:徽商银行****点击查看支行
账 号:5200 5068 3601 000002
四、交易程序与费用
本次交易采用网上电子竞价交易方式,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按每吨10元的价位递增报价,价高者中标。参加交易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官网(www.****点击查看.cn)登录,具体方法:点击“请登录”→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交易→**市场,选择相应专场进行交易。
交易所报价格为仓库罐口价,仓库罐口交货,无出库费用。
五、交割、验收与结算
1、销售菜籽油在成交之日起,原则上1个月后才可以进行出库。自出库之日起交款期15天(自然日),出库期30天(自然日)。采购合同提前完成的,销售出库可相应提前。如买方在2025年度**省省级储备油竞价采购交易会中有成交采购合同的,须在完成采购合同交货任务后,才可以进行销售合同对应的菜籽油出库。
2、在规定的出库期届满之日起7日内,买卖双方未签署《验收确认单》且未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书面申请商务处理的,视同验收无异议出库完毕并承担可能造成的一切后果。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1-****点击查看8842 、****点击查看8811、****点击查看8850;
七、其他
参加本次交易会的会员须认真查阅附件部分的交易细则及清单,一经参与交易即视同认可并须切实履行。
附:
1、
2、
3、
4、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2025年9月22日